新加坡和香港的电子烟问题日益严重,两地的卫生和医疗保健品监管单位将展开合作,针对电子烟产品共享监管和执法方针等信息。

我国卫生科学局局长蔡瑞文副教授,星期三(8月13日)在我国卫生部的医学院大厦,同香港卫生署署长林文健签署谅解备忘录,就医疗保健产品的监管事宜展开合作。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兼卫生部长王乙康以及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在场见证签署仪式。

卫科局星期三发文告说,双方会就药品、医疗器材、先进疗护产品,以及传统药物等多方面的医疗保健品,进行技术合作以及有关信息、最佳实践方案和专业知识的交流。

两家机构也会就烟草和电子烟产品,共享监管和执法方针等信息。根据协议,双方的监管专家和人员将展开交流,并通过参与会议和科学研讨会、培训课程和合作项目,落实相关目标。

蔡瑞文说,这一合作关系标志着新加坡和香港在监管合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延伸阅读

港警今年上半年检获电子烟烟弹数量同比增35倍

“新港两地结合彼此的专业知识,以及共享最佳实践方案,将有助双方更好地应对医疗品监管领域的新挑战、善用新契机,以及加强两地公共卫生保障。”

新港都面临电子烟问题加剧

新加坡和香港近期都面临电子烟问题加剧。其中,掺入麻醉剂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本地俗称丧尸烟弹,香港称为太空油)在两地引发高度关注。

我国政府已宣布,接下来会把依托咪酯归类为C级毒品,改以《滥用毒品法令》管制,违例者将受到更严厉处罚或刑罚。本地自2018年起已明令禁止电子烟。

香港今年2月实施新法,将依托咪酯列为毒品,持有或服用者最高可判监七年,并罚款100万港元(约16万3000新元)。此外,香港明年4月底开始,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违例者最高可判监六个月及罚款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