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到两个月便开始手脚不干净,菲律宾籍女佣偷走雇主超过2400元财物,被质问时还否认犯案,直到雇主从她的床垫下找到被偷财物才哑口无言。女佣事后被控,偷窃罪成入狱四周。

25岁的波芙拉希翁面对三项偷窃罪,她星期四(8月14日)在庭上对其中一项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5月27日上门为67岁的女雇主工作,并与女雇主同住大庆花园(Tai Keng Gardens)。

基于工作上的需要,被告获准进入住家的所有房间,但她手脚不干净,工作不到两个月便开始偷女雇主的钱。

7月21日前后,被告打扫卧室,看到女雇主包包里的钱包时起了贪念,从钱包偷走400新元后,跟着连两元人民币(约0.35新元)也不放过。她过后把偷来的钱藏在自己房内的床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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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资料,7月23日早上,女雇主购物付款时发现钱包少了400元,她于是告诉女儿,后者跟着也检查自己的钱包,发现里头的钱财已经不翼而飞。

母女怀疑被告偷钱,但后者面对质问时却矢口否认,两人接着检查被告房间,从床垫下搜出一些现款和属于她们与家人的财物。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女雇主的女儿报警处理。

根据控状,被告在女雇主家里偷走总值超过2400元的财物,包括耳环首饰,价值700元的罗意威(Loewe)钱包,及一件价值10元的优衣库(Uniqlo)底裤。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她通过通译员求情时表示后悔,希望尽早回国,恳求法官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