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科学局正与新加坡夜间娱乐场所总会合作,提醒公众在夜店吸电子烟属违法行为,并鼓励公众举报。
卫科局星期六(8月16日)发文告说,夜间娱乐场所不久后将在入口处和场内显眼位置张贴“禁吸电子烟”的标识牌。
标识牌附有二维码,连接到卫科局的线上举报平台,让顾客和员工能够举报与电子烟相关的非法销售或使用行为。当局也呼吁夜间娱乐场所拒绝让持有或使用电子烟的顾客入场。
新加坡夜生活娱乐总商会会长龙田弘说,商会将与卫科局紧密合作,以确保夜间娱乐场所的营运符合安全标准、履行责任,并遵守法律规定。
“通过支持这项倡议,并提供便利的举报渠道,我们希望保护顾客与员工的健康,同时维护正面的夜生活体验。”
卫科局局长蔡瑞文则说,与新加坡夜生活娱乐总商会等行业伙伴合作,有助于加强实地的防控效果,是打击非法电子烟的重要策略之一。
“吸电子烟在日常生活中没有立足之地,包括夜间娱乐场所。所有夜间娱乐场所都应与我们携手,确保场所无电子烟,并向当局举报任何非法活动。”
电子烟问题在本地日益严重,尤其是含有麻醉剂依托咪酯(etomidate)的“丧尸烟弹”。卫生部和卫科局持续加强执法,目前已有五人因涉嫌售卖或进口这类电子烟被控上法庭,另65起同类案件也在调查中。
政府预计不久后会把依托咪酯归类为C级毒品,即改以《滥用毒品法令》严加管控。吸食者须接受强制监督和康复治疗,重犯者可被提控,面对坐牢至少一年的处罚。售卖、分销或进口者则会面对更严厉的刑罚,包括坐牢最长20年和鞭刑。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持有、使用和购买电子烟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初犯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