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外快,男子答应协助他人到一个仓库偷回被当局扣押的电子烟,结果与同伙探路时被逮个正着。
被告埃尔文(23岁,Elvin Suriaganandhan)共面对六项包括妨碍司法公正和未谨慎驾驶撞上防护栏等控状,他星期一(8月25日)承认其中三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六周又10天,以及吊销各类驾照12个月。
根据案情,一名非法将电子烟进口到新加坡分销的马来西亚籍男子蔡伟明(34岁)找上被告的朋友林志伟(40岁)到仓库偷回电子烟。蔡伟明存放货物的仓库被卫生科学局突击,搜出至少18万9010支电子烟和35万1223个配件,这批货品的黑市值约652万9600元。
蔡伟明在2024年3月25日找上林志伟,要他从在仓库10楼的单位爬入存放电子烟的九楼单位偷货,并承诺给予2万元的酬劳。隔天下午,林志伟找来被告一起到仓库探路,为当晚动手做准备,被告同意帮忙。
两人来到10楼的单位发现有人,便溜到九楼去,却发现卫科局人员在场,于是倒回10楼。他们在那里被执法人员拦住,随后被捕。
被告车祸弃车逃逸
另外,2024年4月9日凌晨近6时,被告沿着淡滨尼1道开车,准备左转进入淡滨尼10道时,因速度过快而汽车失控。车子在打滑逆行后,跨越三条车道,撞向一旁的护栏。事故造成车子与护栏严重损毁,被告在慌乱中弃车逃回家中。一名路人见状报警。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的电子烟数量庞大,但被告预谋程度低,也没有使用任何工具犯案。被告未谨慎驾驶,很可能造成伤害,所幸当时他周围没有其他车辆。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一个月两周11天至两个月17天,以及吊销各类驾照12至18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这起车祸并未造成伤害,被告虽然行驶的速度快,但没有超速。事发后,被告因为身上没有手机才决定回家,过后也有向警方报案,并没有闹失踪。被告尚有三岁孩子和七旬母亲需要照顾,目前是一名送餐员,恳请法官轻判。
林志伟因妨碍司法公正、失信和吸毒等罪行,早前已被判坐牢两年一个月又六周,罚款2400元;另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许伟元(36岁)同样被蔡伟明找上,他在被告犯案前三天到仓库探路被捕,因妨碍司法公正和吸毒等罪行,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又六周。
蔡伟明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