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集装箱船去年在樟宜岸外添油时发生漏油事故,导致至少853公升的燃油流入大海。集装箱船的乌克兰籍船长因失责导致漏油事故发生,被判罚款8万5000元。

47岁的杜德尼克(Dudnyk Sergiy)事发时,是一艘悬挂巴哈马国旗的集装箱船INES CORRADO号的船长。他星期五(8月29日)在庭上承认一项抵触防止大海污染法令(Prevention of Pollution of the Sea Act)的控状。

综合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之前发出的文告和控状内容,这起事故发生在2024年10月28日下午5时31分。当时INES CORRADO号在樟宜岸外,从一艘持证供油船SEA ABUNDANCE号进行添油时发生漏油事故。

至少853公升的极低硫燃料油(very low sulfur fuel oil)从左舷的通风口和未盖上的油箱漏出。这些燃油流到集装箱船的甲板上,并通过船侧流入我国水域。

控方指出,海事局在接获漏油通报后,随即展开检查和清理工作。这包括铺设防油浮栅和进行区域巡查等,清理工作共花费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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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准确测量油箱,油箱容量不足,以及工程师未及时通知停止添油,进而导致漏油事故。身为船长,被告须对添油作业承担最终责任,控方促请法官判处罚款8万元至9万元。

被告的律师代为求情时说,漏油事故发生后,被告立即采取行动。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伤亡,也未对其他船只造成损坏,恳求法官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