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我国管控电子烟的新条例9月1日生效,各级学校将相应实施更严厉条规。中小学、初级学院,以及高等学府学生若有涉及电子烟的违例行为,除了面对卫生科学局更严厉处罚,校方还会施以更多纪律处分。
例如,中小学、初级学院和励仁高中学生如果吸电子烟,初犯者的学生操行等级将下调,并得留堂或者停学一天至三天,或者两者兼施,男生还可能打鞭一下。
吸含依托咪酯“丧尸烟弹” 处罚更严厉
若吸含有依托咪酯的“丧尸烟弹”,处罚更严厉。若是初犯,学生操行等级将下调至“尚可”,并得留堂或停学三天至五天,或者两者兼施,男生还可打鞭最多两下。
重犯三次或更多者,无论电子烟是否含依托咪酯,学生操行等级将下调至“差”,并得留堂或停课五天至14天,或两者兼施,男生还可被打鞭三下。
执行体罚时 校方会考虑其他因素
在执行体罚时,校方会考虑其他因素,包括学生的年龄和心智成熟度,以及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或心理健康问题。
此外,学校可根据对案件的评估,决定是否要实施更严厉的校内处罚。例如,若学生被发现贩卖和贩运电子烟,校方有权根据情况评估是否要增加处分,包括中学、初院和励仁高中可开除学籍。
根据教育部官网资料,学生要获得教育储蓄奖项,条件包括要具备良好的操行等级。例如,教育储蓄奖学金要求学生的成绩须排前10%,并有良好品行。
这意味着,学生若因抽吸电子烟而导致操行等级下调至“良好”之下,就算成绩再好也将无缘这些奖项。
至于高等学府,学生可能因此失去奖学金、海外交换和担任领袖的机会,并可面对罚款或被令到社区服务,甚至逐出大学宿舍。学生若一再重犯或贩售电子烟,将被停学或开除学籍。
李智陞:必须保护年轻人
教育部长李智陞星期四(8月28日)在脸书贴文说,在教育机构全面实施基本纪律处分不只是为了维持规章制度。“我们是为了、也必须保护我们的年轻人,确保他们有机会茁壮成长。”
根据9月1日生效的新惩处措施,拥有、使用和购买电子烟的初犯者,若未满18岁罚款500元,满18岁罚款700元。重犯者须强制参加三个月的改造计划;重犯第三次或更多者,将被控上法庭,最高罚款2000元。
如果拥有、使用或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未满18岁和满18岁的初犯者分别罚款500元和700元,还须强制接受最长六个月的改造计划。重犯者须接受六个月强制监督,包括毒品检测和改造计划。
满16岁的重犯者,若第三次重犯就送入戒毒所,获释后须接受一年的毒品检测和监管。未满16岁者,须接受12个月强制监督,包括毒品检测。
进口、销售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者会面对和毒品相似的刑罚。进口者可判坐牢最少三年、鞭刑五下,最多坐牢20年、鞭刑15下。销售和分销者,可判坐牢最少两年、鞭刑两下,最长坐牢10年、鞭刑五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