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和太太开车到马来西亚振林山玩,指与另一车涉及轻微刮蹭,数月后竟收到对方律师信索偿逾3万2500令吉(约9900新元),令阿叔觉得离谱,决定两地报警。
事主张元区(66岁,退休人士)告诉《新明日报》,车祸于去年12月31日发生,地点是新马第二通道附近的振林山一带。
张元区忆述,当时下午约3时30分,他在左边车道行驶,为了避开巴士的专属车道,因此慢慢地驶入中间车道。
他透露,切换车道时,一辆丰田Wish轿车从后方驶来,并发生了碰撞。
“当时的车很多,车速不快,所以只是轻微刮蹭,岂料对方的一名女乘客就开始摇下车窗,还不停骂粗话。”
称被对方要求带烟入新
随后,一名男子下车检查,女乘客也要求张元区赔偿2000新元。
“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对方却让我带10条香烟进新加坡,交给他们的朋友。我拒绝配合,双方争执不下,我决定到警局报警,行程因此泡汤。”
张元区说,他确认了对方轿车的右前方有轻微刮痕,岂料到了今年3月,竟突然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说有人要索取高达3万2538令吉(约9900新元)的赔偿。
“对方通过新山的律师行发出通知,上面注明维修费为2万6290令吉(8000新元)、无法用车的15天损失费2700令吉(821新元),并加上销售与服务税(SST)和其他费用。”
张元区指,他向保险公司了解情况,看了所出示的照片,竟发现对方的车身出现非常明显的损坏痕迹。“轻微刮蹭,根本不可能如此损坏,我怀疑当中有诈。”
他说,保险公司仍在和对方协商,若赔偿费依然那么高,自己将走法律程序。
“我并非不愿赔偿,但索偿的数额非常不合理,如果我按照对方的赔偿,日后将可能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8月31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