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向比她大18岁的狮城男求婚后共结连理,但越南女每周仅一两次和狮城男同住,发现对方出轨后更不愿“回家”,两人为此大吵,狮城男随后要女方每个月支付她1000元的“婚姻费”。
狮城男子林国冠(45岁)和越南籍女子潘氏仁(27岁)各面对三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们星期五(9月12日)分别承认其中一项,两人都被判罚款3500元。
根据案情,两人的注册地址是在武吉巴督西8道第182座组屋单位。
移民与关卡局在2024年12月4日突击检查单位,以核实女被告在长期探访准证上申报的居住地址时,发现只有男被告住在所申报的地址,而女被告则住在芽笼28巷的公寓单位。两人因虚假申报以取得长期探访准证被逮捕。
调查揭露,两人在2021年邂逅,男被告想认识女被告,因而搭讪她要联络方式,几个月后两人开始交往。
女被告在隔年提议与男被告结婚,两人于是在2022年11月17日注册,当时出席仪式的大部分是男被告的家人和亲戚,女被告则没有家人出席,只有一名朋友到场。
两人注册后,女被告搬去和男被告同住三四天,过后搬到姐妹位于宏茂桥和榜鹅苏芒巷的单位居住。她每周仅回去一两次和男被告同住。
2023年5月,女被告发现男被告搞外遇,两人因此吵架,女被告再也没有回去和男被告同住。事后两三个月,男被告叫女被告回来,女被告才照样一周一两次回到单位同住。
同年8月,两人又吵架,男被告要女被告每个月给他1000元作为他们的“婚姻费用”,女被告也同意。在两人被逮捕前,女被告一直支付男方这笔钱。(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9月13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