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与越南签署具法律约束力的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这是我国在一个月内与亚细安国家签署的第二个执行协定,以建立双边框架,用于碳减排项目中碳信用额的生成和转让。

我国上月19日刚与泰国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之前也分别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加纳、不丹、智利、秘鲁、卢旺达和巴拉圭个别签署协定。与越南签署的是第九个。

贸工部星期二(9月16日)发文告说,主管贸易关系的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与越南农业与环境部代部长陈德胜(Tran Duc Thang),在线上签署了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

文告指出,获协定授权的碳减排项目,将推进可持续发展,为当地社群带来实质利益,包括创造就业岗位、改善清洁用水供应、加强能源保障,以及减少环境污染。

项目发展方可利用框架,发展高质量碳信用项目。碳信用项目的授权流程及合规的碳核实方法等详情将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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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执行协定标志 新越开辟重要合作新领域

傅海燕说,新加坡与越南是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签署执行协定标志着双方正在开辟新的重要合作领域,为两国转向低碳经济创造新机遇。

她说:“我相信协定有助推动减少碳排放等缓解气候变化的活动发展,促进更多区域合作来应对气候变化急迫的挑战,同时开辟更多可持续发展途径。”

陈德胜说:“这是一个转折点,开辟新的气候融资机遇,鼓励对先进技术、减排、清洁能源转型和可持续智能农业的投资,迈向循环经济。我们希望新加坡企业积极投资越南的项目,生成符合国际标准的高质量碳信用。”

我国以7600万元 从基于自然碳信用项目购买首批碳信用

全球基于自然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的碳信用项目,有潜力生成高质量的碳信用,每年抵消超过100亿公吨的二氧化碳。今年9月,我国征求提案以锁定能够生成高质量,且高度可靠碳信用的自然解决方案项目。

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和贸工部星期二发联合文告宣布,我国将以7600万元,从加纳、巴拉圭和秘鲁的四个自然碳信用项目,购买碳信用,适用于2026年至2030年之间,抵消217万5000公吨碳排放。

这是我国从基于自然碳信用项目购买的首批碳信用。

根据联合文告,这些项目旨在减少森林砍伐造成的碳排放,通过可持续管理增加草原土壤的碳封存,以及在退化的牧场造林抵消碳排放。

这些项目通过生成碳信用,有助将资金引向保护或恢复项目所在国的天然碳汇和生物多样性,确保当地社群能从可持续土地使用中获得收入,并带来水质改善等生态系统服务。

生态系统服务是指人们可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的好处,例如红森林可以固碳释氧,净化空气。

《巴黎协定》第六条是主管碳交易市场的一套机制。联合文告指出,在《巴黎协定》第六条下使用碳信用,为新加坡提供多一种可行且有效的去碳途径,多管齐下实现脱碳目标。

预计今年较迟时候,我国会再度针对碳信用项目征求提案。

我国早前定下更为严格的减排目标,要让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28年达到顶峰,之后便从那年的6443万公吨,减至2035年的4500万公吨至5000万公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