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前法务部高级副总监供说,事先并不知道大泉水电厂的投标包含发电厂,对发电厂和销售电力等信息一无所知,当时仅负责审查购水协议。
大泉水电厂案星期三(9月17日)续审,凯发集团(Hyflux)前执行主席兼总裁林爱莲(64岁),以及另外五名前高管和前董事在这起案件中被控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内容涉及凯发两次就大泉水电厂项目(Tuaspring Project)发表公开声明时,隐瞒水电厂得靠卖电赚钱的关键信息。
控方的第七名证人是凯发前法务部高级副总监杨爱娟,她当时负责业务方面的法务工作。
杨爱娟在控方引证下供说,她当时主要负责审查大泉水电厂投标的购水协议,在提交投标前并不知这项计划涉及发电厂。她对发电厂一无所知,包括凯发计划通过发电厂为海水淡化厂提供电力、出售多余电力,以及水电厂之间的收入分配和盈利。
杨爱娟解释,购水协议是投标过程的一部分,作为内部法务顾问,她负责审查购水协议的条款,并告知管理层公司须承担的风险、义务和履行情况,让管理层考虑是否准备接受这些义务。
杨爱娟也供说,她并未参与草拟凯发在2011年3月7日公布成为优选竞标者的声明,因为这由企业传播部负责。若收到草稿,她的职责是核对草稿内容是否与购水协议一致。
当控方问及杨爱娟是否曾查询,或咨询新加坡交易所凯发有没有必要披露进军电力市场的信息时,杨爱娟表示不记得。据她回忆,她也没有在凯发草拟这份声明时寻求外部法律顾问的建议,管理层也没有要求她这么做。
杨爱娟在林爱莲代表律师文达星的盘问下解释,集团有个别员工负责企业融资和合规的法务工作。文达星指出,那么负责合规方面的同事应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杨爱娟答说“我想是的”。
案件星期四(18日)续审,由文达星继续盘问杨爱娟。
投资者持有凯发永久证券和优先股 蒙受9亿元损失
大泉水电厂是本地最大及首个结合海水淡化与发电设施的水务项目,却成为凯发走向清盘的一大关键。约3万4000名投资者因持有凯发永久证券和优先股,蒙受总计9亿元损失。
除了林爱莲,另五名受审被告是时任首席财务官赵伟平(56岁),以及四名前独立董事张兼帼(69岁)、倪子章(68岁)、李裕海(69岁)和穆鲁加苏(66岁)。(部分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