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女儿进入名校就读,妇女在为女儿报读小一时虚报地址,甚至在校方察觉不妥时,两次谎称地址无误。妇女认罪后,法官需要时间斟酌刑罚,展期至11月下判。

现年41岁的妇女面对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及两项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的控状。被告于星期三(9月24日)在庭上对其中两项认罪,另一项交由法官于11月下判时纳入考量。

为保护被告的女儿,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校名。

庭上透露,被告是一名单亲母亲,育有一名8岁女儿和一名16岁儿子。被告事发时与女儿住在伴侣的住所,她自己也拥有一间组屋。不过,她当时已将组屋出租。

2023年的小一报名,被告向一所名校提供假资料,谎称住在学校附近的组屋,即已出租的单位。被告的女儿过后成功被这所名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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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的小一入学报名程序,报读人数如超额,居住在学校一公里范围内的孩童有优先权,接着是住家在学校一至二公里的孩童,最后才轮到住在学校二公里外的孩童。在小一报名时凭住家距离优先权入学的孩童,报名后须在同一地址居住至少30个月。

校方上门发现异常后报警

庭上透露,被告后来电邮给校方,指她要将地址换成伴侣的住所。由于新地址在学校两公里外,校方通知会让女儿转校,就读靠近新地址的学校。被告得知后,便指她们会继续住在同一地址。

学校职员起疑心,上门检查时碰到单位租客。当询问有关母女俩的去向时,租客指没有孩童住在单位内。

2024年8月6日,校方与被告见面时,被告谎称她与家人每周几日会住在单位。为防止校方发现罪行,被告也通知租客,要求他们将单位窗户关上,而且不要与任何人交谈。

大约两周后,校方再次上门检查,同样未在单位内看到母女俩。当学校职员询问租客有关被告的事时,租客闪烁其词。校方后来质问被告,她再次强调住在单位内。

2024年10月,当校方通知被告会安排她的女儿转校时,被告表示会住在单位内,并终止租客的租约。校方于是报警。

庭上揭露,被告的女儿今年已转至靠近被告伴侣住所的小学就读二年级。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星期三在庭上求情时,希望法官可以判处较轻的罚款,好让她能照顾孩子。她想保护女儿,若被判坐牢就无法照顾孩子。

由于需要时间斟酌刑罚,法官因此展期下判。

教育部:平均每年约九起举报

教育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2020年至2024年期间,平均每年接获约九起不符合小一报名框架的举报。

教育部指出,若发现有学生通过虚假地址报读小一,实际上并没有居住在同一地址,或未满足居住至少30个月的要求,教育部将安排学生转到靠近其住所且有空位的学校,并有权决定孩子去哪一所学校。

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因此教育部也会把案件转交给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