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外场所服刑计划于2014年推行以来,已有43名囚犯因病情严重,获准在监狱以外的其他地方服刑。
主管回教事务代部长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星期四(9月25日)在国会就议员提问,说明新加坡监狱署如何为囚犯提供医疗护理。
工人党议员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以法庭对本地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的判决为例,补充提问监狱现有的医疗安排,是否无法处理可能致命的感染和跌倒风险。她也询问,是否有囚犯在狱外场所服刑计划(External Placement Scheme)下,获准在其他地方服刑。
内政部星期四晚上发声明作进一步说明。囚犯都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照顾,若有囚犯的病情严重恶化,可能在狱外场所服刑计划下,安排到监狱外的设施中服刑。截至目前,有43名囚犯受益于这项计划。
内政部强调,监狱医疗中心有相关程序和专用设施,监狱也有辅助生活囚室(assisted living cells),来管理容易感染和跌倒的囚犯。监狱署会与公立医疗机构,以及专科中心密切合作,为病情复杂的囚犯提供治疗。
囚犯的病情非常复杂、很容易受感染,而须接受专门治疗的个案相当罕见,监狱署会安排医疗评估。王明星患有无法治愈的晚期多发性骨髓瘤,需要专门的癌症治疗;若在监狱内服刑,他受感染的风险高,可能危及性命。
若要治疗王明星的病情,并同时确保他受感染的可能性低,监狱医疗中心的设施须与公立医疗机构及专科中心同等级。内政部说,这样的做法并不明智。
王明星因教唆与蓄意协助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接受免费多哈行和妨碍司法公正,于8月被判最高罚款3万元,逃过三个月的狱刑。
提呈给法庭的医疗证据显示,王明星入狱会大大提高危及他生命的风险。国家法院法官李立贞下判时说,王明星的癌症情况使他容易受到感染,且容易跌倒。在综合考量医生提出的多种风险后,法官认为王明星的情况,已达到司法开恩的高标准门槛。
此外,内政部的声明强调,健康不佳并不意味着可以犯罪。犯罪者将被提控并判刑。然而,健康状况有时可能是法院决定刑法的考量,前提是有专家的医学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