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重伤卧床五年后身亡,儿子入禀法庭索赔,国家法院副主簿裁定职总英康赔付超过1万元。他同时严厉斥责英康在索赔过程中采取拖延策略“完全不合理”,虽然最终让步,但一切都已太迟了。
2019年6月21日,当时78岁的男子许华不幸被撞,重伤昏迷入院。经过抢救和多次手术,他虽保住性命,但因脑部受重创,自此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依赖家人和女佣照顾。
他的儿子许伟泽在2021年,代父亲向肇祸司机和相关公司索赔。肇祸司机向职总英康购买了汽车保险,英康因此被列为答辩人,过后成为主要答辩人。许伟泽索赔的事项包括因事故受伤造成的痛苦和不便、审前收入损失、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许华不幸在2024年10月去世,当时尚未提交有关损害赔偿数额的结案陈词。
国家法院副主簿金范洙星期三(10月1日)在公布的判词中,记录了英康“完全不合理的行为”,并“代表法院对英康的行为方式表示绝对的不满”。他说,英康指示律师完全否认有关死者所承受的痛苦,以及生活上不便相关的索赔。“他们的立场是,许华在此期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可能感受到任何痛苦和折磨。”
不过,这与明确证据相悖,因为有证据显示许华在某些时段是清醒的,并且似乎能理解简单的指示。此外,即使受伤者无法感受到痛苦和折磨,他仍有权获得生活便利损失的赔偿。
尽管英康有机会解释他们为何有“如此顽固且显然不合理的立场”,但他们拒绝做出解释。
“职总英康提出的反对意见毫无根据,甚至在受到尖锐质问时也拒绝对某些反对意见做出解释,这种做法听起来就像是某种随意、不近人情的阻挠,有些人会将其与最糟糕的行政程序联系起来。”
副主簿说,对一个卧床不起、在生命最后几年无法享受子女的陪伴、也无法体面离世的人来说,他的损失,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同时,英康虽愿意赔付医药费,但说费用不应包括救护车费用。对此,副主簿直言无法理解为什么英康愿意支付住院费用,却不愿意支付去医院的交通费,因为“坐救护车求医并非‘兜风’(joyride)。
“叫救护车运送卧床不起的病人去医院就诊,这完全是合理的。英康对如此明显必要的事情采取如此顽固的立场,实在令人费解。”
副主簿说,尽管英康最终同意赔付使用终身健保支付的医疗费用和救护车费,但为时已晚。
“当这些让步(concessions)出现时,全面的评估已经进行,两轮书面陈述已经提交,口头听证会也已召开。合理让步的价值主要在于其能够避免代价高昂的法律诉讼。而这些成本,无论是金钱还是其他方面,都已然发生。”
在生活起居上,英康和律师认为许华本可以减少开销,包括所用的奶粉过于昂贵、购买血氧仪和温度计时选择更廉价替代品,以及一些费用其实是用终身健保支付的。
副主簿:异议冷酷无情且毫无根据
不过,副主簿说,这些异议是冷酷无情且毫无根据的。“我对此不予接受,对于由终身健保支付的、由保健储蓄支付的,或由现金、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的医疗费用,我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分。只要医疗费用是合理发生的,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我因此判答辩人向起诉人作出赔偿。”
最终,加上许华遇车祸时当保安赚取的收入,连同收入损失等,法庭共判英康应赔付约41万7000元。
副主簿指出,从表面上看,死者的终身健保支付了医疗费用,让此次索赔看起来就像是双重赔偿。然而,当死者根据他已支付保费的保险获得赔偿时,禁止双重追偿规则有例外。而这个保险例外情况适用于本案,因为终身健保实际上是一种国有保险计划。
在总结时,副主簿指他完全不责怪答辩人律师传达其委托人的指示,因为他们坦诚有序地进行辩护;同时他对许伟泽整理大量繁琐的文件,以及律师完整地将文件呈现出来表示赞赏。(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