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子随狱友来新加坡寻找商机,在狱友的指示下在三年多内接收超过15亿元,并用这笔钱在新加坡购买逾2万条金条,再把金条藏在气动扳手内分505批私运出境,被判入狱五年。

韩国籍被告金泽勋(64岁)共面对21项包括欺骗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三(10月1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于1998年在韩国狱中结识一名狱友车英秀,他一两年后出狱到日本工作,但仍与车英秀保持联系。2013年至2014年间,车英秀联系被告称有“商机”,要求被告一同来新加坡。被告认为车英秀很富有,于是同意这项提议。

两人抵达新加坡后,车英秀让被告使用现金购买金条,并藏在运往日韩的货物中。车英秀也带被告见珠宝批发商,并指示他只向这名珠宝商购买金条。

车英秀将现金藏在从日韩运来新加坡的油脂泵里,每次会运送三至四个油脂泵,每个至少藏有20万美元,因此每趟可运送60万美元至80万美元,再由被告接收。

车英秀也会寄气动扳手给被告,让被告在购买金条后藏在扳手内寄回日韩。这些扳手的大小不一,可装一至五条金条,被告把金条藏入后,再把扳手组装回去。

被告通过新加坡友人名下的三家公司运送扳手,但友人对藏匿金条一事并不知情。被告没有申报货物含金条,欺骗经手的三家运输公司和海关。

起初,被告在丹那美拉的住宅执行计划,后来货物越来越多,他按车英秀的指示租下开发路的工业单位接收货物。

车英秀寄来的现金有时也包含新元,被告按指示把部分现金留作自己的酬劳,每月可赚取2万5000新元至3万新元,用来支付租金和购买金条。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共接收从外国走私入新加坡的15亿5442万8084元,并换成2万7994条金条,分505批寄出藏有2万3545条一公斤金条的货物。

被告从中赚取约100万元,声称钱已花掉或花在赌博上。虽然不清楚款项的来历,但他知道运送现金的方式和用这笔钱买金条是非法的,因此相信这些钱都是非法所得。

车英秀在2017年通知被告停止在新加坡购买金条,称欲把业务转移到香港,因为那里的利润更高。他让被告把剩余的气动扳手、箱子和现金都寄到香港,以在香港继续执行计划。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发出的文告说,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在分析金融情报,以及与国外机构交换信息后发现疑似走私活动,商业事务局随后与多方合作展开调查。

当局得知被告可能涉案后,在2023年12月28日逮捕他。 

控方指出,被告在这起跨国罪案中扮演关键角色,在将近四年里持续欺骗海关,将价值约15亿元的金条隐藏在扳手中运出境外,从中获利100万元,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60.5个月至74.5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