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总英康保险公司被法院严辞批评拖延一起长达四年的索偿案,职总秘书长黄志明说,英康经过反思后接受法院的判决。黄志明同时提醒英康,在处理索偿事务时,须展现出更多同理心和同情心。
《联合早报》10月1日报道,78岁男子许华(译音)车祸重伤卧床五年后身亡,儿子入禀法庭索赔。国家法院副主簿裁定职总英康赔付41万多元,同时严斥英康在索赔过程中采取拖延策略“完全不合理”,且态度强硬、冷酷无情,尽管最终让步,但一切为时已晚。
职总秘书长黄志明星期三(8日)在脸书发文说,他非常关注这起事件。他在贴文中首先对死者家属致以慰问,并对他们过去一年所经历的悲痛深表同情。
他说,虽然职工总会不干预旗下企业的日常商业决策,但他要求自己及工运大家庭中的成员都秉持着公平、诚信和同情心的高标准。“这些价值观是我们工作的基石,也是我们对所服务民众的承诺。
“尽管我理解英康须严谨地执行尽职流程,但英康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须展现出更多同理心和同情心,以取得平衡。”
据《海峡时报》报道,许华是在2019年6月遇车祸,在卓源东路附近一栋工业大厦的地下停车场被一辆小货车撞倒,接受了几轮手术后,多年昏迷卧床,生活无法自理。
法院严批英康拖延车祸索偿“完全不合理” 判赔逾41万元
国家法院副主簿金范洙日前发表判词,批评英康在过程中“行为完全不合理”,并“代表法院对英康的行为表示绝对的不满”。
金范洙说,英康指示律师完全否认有关死者所承受的痛苦,以及与生活上的不便相关的索赔。“他们的立场是,许华在此期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可能感受到任何痛苦和折磨。”
不过,这与证据相悖,因为有证据明确显示许华在某些时段是清醒的,并且似乎能理解简单的指示。此外,即使无法感受到痛苦,他仍有权获得生活便利损失的赔偿。
尽管英康有机会解释为何有“如此顽固且显然不合理的立场”,但英康拒绝解释。
同时,英康虽愿意赔付医药费,但说不应包括救护车费用。对此,副主簿直言无法理解英康的立场,“坐救护车求医并非‘兜风’(joyride)”。
他批评说:“叫救护车运送卧床不起的病人去医院就诊,这完全合理。英康对如此明显必要的事情采取如此顽固的立场,实在令人费解。”
在生活起居方面,英康和律师认为许华本可以减少开销,包括所用的奶粉过于昂贵、购买血氧仪和温度计时可选择更廉价替代品等。
不过,副主簿说,提出这些异议是冷酷无情且毫无根据的。“我对此不予接受,对于由终身健保支付的、由保健储蓄支付的,或由现金、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的医疗费用,我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分,只要医疗费用是合理的,而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最终,加上许华遇车祸后当保安的收入损失等,法庭判英康赔付约41万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