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用品店老板少报逾60万元收入,因而漏缴约7万元所得税,外加隐瞒公司三个季度的营业额超过100万元,被判罚款1万1000元,缴付约17万零982元的罚金。

被告江扬帆(53岁)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他星期三(10月8日)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Qiann Xii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业务是销售与风水有关的产品。

调查发现,被告在2018年12月5日申报的2018年收入为12万3291元,但实际收入却是73万1069元,结果少缴了约7万4547元所得税。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被告在经营生意时未妥善留存业务记录,让当局无法根据所得税法确定收入和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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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告的公司在2017年9月30日前的三个季度,总营业额约为128万零153元,已超过100万元,达到注册消费税的门槛。

根据消费税法令,公司须在截至2017年9月30日季度结束后的30天内,通知消费税署长公司有责任注册消费税,并在12月1日完成注册,但被告并没有这么做。公司在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的消费税约为21万8880元。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13个季度,被告公司也未留存消费税法令要求的业务和会计等记录。

被告最终被判罚款1万1000元,以及缴付约17万零982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