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新加坡海域非法交易船用轻柴油,来自两艘拖船的八名印度尼西亚籍男船员被警察海岸卫队逮捕,星期六(10月11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六凌晨发文告说,警察海岸卫队队员星期五(10日)在大士海域例行巡查,发现一艘新加坡注册的拖船有数名船员涉嫌非法交易船用轻柴油(Marine Gas Oil)。警方过后循线调查,锁定并拦截了一艘外国注册的拖船。

初步调查显示,来自新加坡拖船的船员被指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守自盗,挪用并出售价值约6917元的船用轻柴油给外国拖船船员。涉案的外国拖船事后已被扣押。

警方当场逮捕新加坡拖船上的三名船员,以及五名外国拖船船员,这八人都来自印度尼西亚,他们的年龄介于24岁至61岁,都是男性。此外,警方也在新加坡拖船船员身上发现92根漏税香烟。这些香烟已扣押,案件转交新加坡关税局处理。

八名被告都在星期六被控上法庭。

延伸阅读

协助采购柴油且知最终运往朝鲜 男子判监一年三周
协助采购柴油且知最终运往朝鲜 男子判监一年三周
偷柴油打算偷偷卖 12名外籍船员入狱
偷柴油打算偷偷卖 12名外籍船员入狱

三名新加坡拖船的船员面对员工刑事失信罪,他们是艾哈迈德·朱奈迪(29岁)、艾哈迈德·法鲁斯(36岁)和法嘉·盛(41岁)。根据法庭控状,他们受雇于协盛私人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册的拖船“E.T Harbour 21”工作,负责管理船上储存的船用轻柴油。10月4日晚上约8时,他们被指共谋刑事失信,把8000公升、价值约5452元船用轻柴油,转移至坦桑尼亚注册的拖船“Jelita 99”。

五名外国拖船船员则面对接收赃物罪。控状显示,被告萨特里亚·马哈迪卡(24岁)、赫里亚迪(33岁)、苏里扬托(49岁)、米昂·戈斯詹·詹姆斯(54岁)和苏特里斯诺·博吉明(61岁),涉嫌共谋接收盗来的船用轻柴油。

八名被告面控后还押中央警署,其间可被带出协助调查。案展10月17日过堂。

根据刑事法典第408(1)节条文,员工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最长15年,外加罚款。根据刑事法典第411(1)节条文,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面对坐牢最长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将严正看待在新加坡水域内非法交易船用轻柴油的行为,当局会持续展开执法与安保检查,以防范、遏制和侦查这类活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