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和援助机构希望,拟议中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成立后,能为受害者提供一站式资源,让他们无须辗转多个部门求助;处理申诉时能公开透明,让公众更清楚了解委员会的考量,并提高对网络伤害的认识。
新加坡妇女发展与支援组织(SHE)和非营利机构YouthTechSG,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都对《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案》拟设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表示欢迎,并认为委员会的成立有助弥补现有支援缺口。
SHE创办人和主席张祉盈说,组织研究显示,网络伤害受害者最大的困境是无助感,以及希望能尽快下架有害内容。“委员会相信能在这方面提供很大帮助。”
她指出,前线人员要能体谅受害者的情绪,如愤怒、绝望甚至自责。她建议,若案件涉及肢体暴力等行为,委员会应能直接与其他执法机构协调调查,而不必让受害者再重复报案。”
YouthTechSG宣传主任杜颖熙则说,委员会成立后将让受害者更有能力举报、保护自己。“过去受害者往往无能为力,只能通过平台举报,却没有正式的解决途径。一旦平台不处理,就求助无门。”
随着科技发展、网络伤害类型不断演变,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认为,法案旨在为线上受害者提供更及时、适切的援助。他指出,13类网络伤害只是起点,未来当局可因应新情况出现,再修法应对。
“平台、管理员和传播者都须更清楚各自的责任。新法案强调问责,这有助于推动更负责任的网络行为。”
SHE总裁侯凯莉认为,13类网络伤害已能涵盖大多数个案,但应保持灵活,快速应对新兴风险。
她也希望委员会日后清楚界定各种网络伤害,并加强公众教育,让大众学会辨识和举报。“不过,现实中很多案件往往很复杂,可能涉及多种伤害,因此举报机制也须能理解这种复杂性,给予相应协助。”
专家吁委员会加强教育宣导 提升网络伤害认识
除了处理个案,受访专家和机构都认为,委员会也应重视教育与宣导,帮助公众理解申诉流程和网络伤害。
杜颖熙举例说,当局应向公众说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在向平台举报后,再向委员会申诉,以免让人误以为是重复程序。公众也应清楚了解举报未获受理的理由,或上诉的结果。
“我们建议委员会公开决定的依据,这有助于建立公众对委员会的信任。”
陈庆文则认为,委员会的成效,不应仅以处理案件数量衡量,更要体现在各方对负责任网络行为的自觉。”
《联合早报》已就拟议中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询问TikTok、脸书母公司Meta等社交媒体公司,但未得到回应。
根据TikTok的公开资料,平台欢迎开放和秉持尊重的交流,但绝不容忍骚扰或欺凌,并会移除相关内容,同时通过平台内的安全中心,向受害者提供资源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