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开执法行动,捣毁一个跨境电子烟犯罪团伙,起获市价逾56万元电子烟。落网的12名男女在星期六(10月18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和卫生科学局星期六凌晨发联合文告说,警方星期四(16日)在全岛各处展开行动,逮捕年龄介于25岁至35岁的12个人。这11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相信属于一个从马来西亚进口电子烟到我国售卖的犯罪团伙。
来自刑事侦查局、警方情报局和特别行动指挥处的警员,先在宏茂桥5道附近一个停车场展开行动,团伙成员涉嫌在停车场内聚集和分发电子烟,以送货给本地客户。
警员随后突击裕廊路上段、坎贝拉通道和惹兰申都督(Jalan Sendudok)的不同地点,包括两处被用来储存电子烟的货仓。
在警方和卫科局合作下,一共起获超过6万4000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市价超过56万元。当局也起获超过1万6000元的现金、不同电子器材如手机和SIM卡,以及八辆汽车。这些汽车相信用来在本地送货。
四人被指共谋持有电子烟以销售
12人都已在星期六被控上法庭,当中四名男子在共谋持有电子烟以销售的罪名下被控。他们分别是张锦瑞(28岁)、谢洪庆(32岁)、黄太伦(27岁)和王余伟(28岁),控状指他们在10月16日傍晚6时12分左右,在伦多巷(Lentor Lane)的一个私宅共谋持有1万2364件电子烟以销售。
其余八人则是在不同地点被发现持有电子烟以销售。所有被告面控后,被下令还押在中央警署,期间可被带出协助调查。案展10月23日过堂。
根据烟草法令,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都属违法行为,初犯者可罚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最高2万元,或监禁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拥有、使用和购买电子烟者,如果是初犯,未满18岁者罚款500元,18岁及以上者罚款700元;重犯者须强制接受三个月的康复计划,或面临更重的刑罚。
公众可浏览https://www.gov.sg/stopvaping了解更多电子烟相关信息,包括相关刑罚和如何求助。(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