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客户经理不仅提供建议,还指导洗钱案被告如何修改伪造文件细节以免引起银行怀疑,并将文件提交银行,被判坐牢四个月。

中国籍被告刘凯(36岁)面对一项协助洗钱案被告林宝英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状,他星期五(10月24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国家法院法官杜汉立下判时说,银行客户经理站在反洗钱工作的前线,被告明知文件是伪造的,却未尽“守门员”的职责,反而为了谋取金钱利益犯案。尽管银行最终没有批准开设户头的申请,被告也没有从中获利,但林宝英此前已利用其他银行户头洗钱,若这个户头顺利开设,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新加坡分行的客户经理,负责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除了基本薪资外,他还能根据新客户存入银行的资产金额,获取一定比例的奖金。

根据银行规定,新客户若要开设户头,就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支持文件,说明资金来源。被告因此有义务了解客户背景和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询问客户身份、财富来源和开户头的原因,并要客户提交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有出入,以及搜索客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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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高达30亿元的洗钱案在2023年8月侦破,被捕的九男一女先后被治罪,唯一的女被告林宝英被判坐牢15个月,其他九人的刑期介于13个月至17个月。法院共将他们约9亿4400万元的非法资产充公,10人在刑满后都被驱逐出境。

案情揭露,林宝英在2020年8月2日联系被告,希望通过被告开设瑞士的银行户头。被告隔日与林宝英见面,阐明开设银行户头的条件。林宝英则声称,自己的收入来自网络域名交易。

为赚奖金 被告协助伪造文件

11月3日,被告要求林宝英提供协议、银行记录或税务文件等支持文件,说明收入来源。林宝英随即询问被告有关中国税务文件的样本、纳税人号码和中国身份证号码是否相同,以及文件上应注明多少税额等问题。

被告过后为林宝英提供了税务文件的样本,包括经删减的纳税证明和个人所得税记录,以及从网上搜得的纳税证明。被告同时告诉林宝英,纳税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相同,并指出税额应与她申报的收入相符,预计为50万人民币(约9万1189新元)左右。被告还提醒,若数字为整数会显得可疑。

被告这时已经开始怀疑林宝英打算伪造税务文件提交给银行,否则无需提出上述问题。

11月5日,林宝英发送一份由中国厦门税务局发出的纳税证明给被告,被告发现这份文件的格式与早前提供的样本相同,甚至连印章都在同个位置,所注明的税额与被告之前预估的数额吻合。但是,文件中的收入来源却写着“薪资”,与林宝英先前所说的域名交易不符。

被告因此更确信文件是伪造的,但他仍建议林宝英修改文件内容,指文件不应提及薪资或售车收入的税额,而应注明域名交易所得已缴税等,否则达不到银行要求。

林宝英依照被告的建议修改文件,并四五次把修订版本发给被告,被告间中也就文件出现的模糊数字予以提醒。被告当时已知这些是伪造文件,也清楚林宝英无法提供支持文件,资金来源显得可疑。

尽管如此,被告为了让林宝英成为他的客户,希望赚取更多奖金,最终决定协助林宝英开设户头,在11月24日前后把伪造文件提交给银行。

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刘义杰(42岁)和前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28岁,中国籍)早前因涉案,与刘凯一同被控。刘义杰因助弃豪车,向警方隐瞒实情被判坐牢三个月;王启明因助洗钱案被告伪造文件等罪名,被判入狱两年,他在面判后提出上诉。(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