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四成国家法院民事案件通过法庭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其中超过85%无须进入审讯圆满解决。这一机制不仅节省司法时间与成本,也有助于当事人维护和修复关系,避免因诉讼对立而加深矛盾。
与传统诉讼相比,法庭纠纷解决集群 (Court Dispute Resolution Cluster,简称CDRC)通过量身定制的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灵活且公平的解决途径。
根据国家法院法庭纠纷解决集群主任地方法官陈闻兴主编的《法官主导的法庭纠纷解决指南》(A Guide to Judge-Led Court Dispute Resolution),CDRC的发展可以追溯至1994年。当时,司法调解在初级法庭(国家法院前身)试行,允许法官在审前管理阶段主持民事案件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