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肃毒局前调查人员挪用两名被捕男子的现金共近1300元,事后企图付钱封口以掩饰罪行。
被告穆罕默·法耶兹(29岁)共面对失信、妨碍司法公正和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等七项控状,他星期一(10月27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11月14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2年4月,一名72岁受害者因涉嫌毒品犯罪被肃毒局逮捕。被告是负责调查的执法人员之一。受害者于6月被送入戒毒所一年,随后被安置在中途之家。被告则被委托保管受害者的财物,包括手机和现金,但他却私自将912元现金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销。
2024年1月9日前后,被告在归还查获物品时,受害者询问现金的下落,被告谎称钱由另一名执法人员处理,并承诺会帮忙查找,但之后未再联系对方。
直到3月,受害者通过中途之家联系肃毒局追问款项,被告随后才到受害者工作地点,支付他950元,并伪造一份肃毒局确认单,显示受害者在2024年1月9日收到现金。
被告在同年1月还被分配另一宗案件,负责处理第二名27岁受害者的财物归还工作,其中包括364元现金。他再次将现金占为己有,并伪造受害者的姓名、资料及签名,假造确认表格,谎称现金已归还。
被告的罪行在3月被揭发后,试图掩盖。他通过PayNow转账400元给第二名受害者,并指示对方谎称财物已归还,不能向他人透露真相。
在另一起不相关的案件中,被告从第三名受害者那里挪用130元和两张SIM卡。
肃毒局发言人早前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当局接获投诉后在两次调查中发现被告挪用现金的不当行为,随即将案件移交警方处理。
内部调查也揭露,被告另有两次未将查扣的现金和个人财物如数归还,这些财物本应在案件结案后归还物主。发言人补充,被告已于2024年5月辞职。由于法庭程序仍在进行中,当局无法进一步置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