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将以误杀罪名提控三名涉及死亡车祸的男子,这相信是警方加强打击危险驾驶所发出的强烈信号。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10月27日)发文告说,警方将在星期二(28日)提控三名33岁至35岁的男子,其中一人涉嫌酒驾逆向行驶肇事逃逸,另两人则涉嫌超速飙车,三人的行为导致两名公路使用者死亡。
三名男子将在刑事法典第304(b)节条文下,被控误杀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5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以上各种刑罚的组合。
第一起车祸发生在2023年12月19日清晨约5时,地点是尼诰大道往基里玛路方向。警方接获通报,指一辆汽车和一辆脚踏车发生致命碰撞。45岁男脚踏车骑士被撞后不省人事,送院后不治。
警方的调查显示,35岁的男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逆向行驶撞上骑士。他肇事后没有提供任何援助就逃离现场。警方在事发16小时内确认并逮捕这名男子,他的驾照立刻被吊销。
这名男子最初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但警方在检讨案件后,决定将控状修改为刑罚更严重的误杀罪。
车速高达192公里 电单车遭撞骑士当场死亡
另一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1月14日凌晨约1时54分,地点是中央快速公路往实里达快速公路。两辆汽车和一辆电单车发生碰撞,导致31岁的男骑士当场死亡。
警方的调查揭露,两名涉案的男驾驶人(分别为33岁和34岁)涉嫌在公路上飙车,他们的车速一度分别高达每小时170公里和192公里,远超肇事路段每小时90公里的法定限速。
两名男驾驶人事后被逮捕,驾照也被立即吊销。他们也将被控误杀罪。
警方强调严厉看待危险驾驶的行为,并强调这类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致命后果。警方说,任何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的驾驶者,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依法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警方提醒所有公路使用者,务必负责任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把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放在首位。
迈德律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林丹宁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误杀案件涉及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这三名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都造成有人死亡,因此控方有裁量权,以误杀罪名提控涉案驾驶员。
他说,若驾驶人有意攻击其他道路使用者,蓄意伤害他们,则可能构成谋杀罪名。但在这些案件中,驾驶员是因超速或鲁莽驾驶才酿祸,可以说他们是在随时可能造成事故的情况下行驶。
他也指出,这类控状较为罕见,可能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尤其是在近年来致命车祸数量不断上升的背景下。
过去本地也曾有驾驶人因涉致命车祸被控误杀罪。新加坡籍商人林财兴(译音)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在亚逸拉惹快速公路逆向行驶时,造成一死四伤。他起初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之后改控误杀罪,在认罪时罪名减轻至鲁莽行为导致他人丧命。林财兴案发时患有急性精神错乱症,判断力严重受影响,他在2019年被判入狱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