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慈善组织员工在一所儿童之家殴打12岁少年长达三分钟,被判坐牢九周。
被告王建斌(28岁)受雇于本地一家慈善组织,他于星期三(10月29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罪名。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这起事件发生于2024年11月10日,被告和受害者经常意见相左,两人案发前曾发生争执。不过法庭没有揭露纠纷的导火线。
案发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受害者坐在房间看电视,被告这时走进房间质问受害者,推了受害者的胸部。受害者不甘示弱,也推了被告的胸部。
被告加大力度反击,猛推坐在椅子上的受害者,导致后者撞在墙上。被告跟着一把拉住受害者的手臂,把后者从椅子上拽下来,然后攻击后者头部。
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画面,被告多次拖拽受害者,受害者尝试抬手防卫,躺在地上摇手,并不断发出喊叫声。
被告一度把身上的斜挎包取下,回头踢受害者,不断叫他站起来。被告的攻击行为持续了三分钟,受害者挨打时一直后退闪躲。
法庭上没有提及被告的行为是如何揭发的。
控方:本应负责照顾小孩 却作出幼稚不成熟行为
控方指出,被告是受雇于慈善组织的青年工作者,职责包括照顾小孩子们。不管受害者是否与他发生冲突,年龄是受害者一倍多的被告,在面对这样一场小争执时本应该保持冷静,但他却作出幼稚且不成熟的行为。
被告求情时称,他对所作所为感到非常懊悔,他应该更明智一些。
被告要求延期服刑,希望可以在11月为家人庆祝生日,获得法官批准。被告将于11月10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