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参与跨境电子烟活动,14名男女早前因以贩售为目的持有电子烟等罪被控,其中13人被加控有组织罪案法令,剩下的一人也将被加控相同罪名。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10月29日)发文告说,警方在16日捣毁一个12人的跨境电子烟团伙,涉嫌从马来西亚进口和分销电子烟到新加坡,警方过后也逮捕相信是仓库经理和区域分销商的两名男子。
14人早前被控上法庭,警方在咨询总检察署后,决定加控他们一项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
其中13人在星期四(10月30日)被加控,控状指他们涉嫌在2025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参与通过销售电子烟获利的犯罪团伙。
其中四名男子张锦瑞(28岁)、谢宏庆(32岁)、黄泰伦(27岁)和王毅伟(28岁)早前被控于今年10月16日在伦多巷的私宅,共谋以销售为目的持有1万2364个电子烟。张锦瑞也被指允许犯罪团伙使用这处私宅。
另外九名男女早前也各别被控以贩售为目的持有10至75个不等的电子烟,他们是林慧萍(29岁)、陈宏昌(30岁)、张添霖(25岁)、陈文豪(30岁)、陈俊杰(33岁)、陈毅承(35岁)、江耀志(27岁)、张旺财(29岁)和刘秉元(37岁)。
林慧萍和陈宏昌也面对一项涉嫌允许犯罪团伙使用坎贝拉通道一处公寓的控状。
13人的案件展期至11月27日再度过堂,分别获准以1万5000元至2万5000元不等的保释金保释。
另一名男子郑乐伟(29岁)将在星期五(31日)被加控。
执法行动起获逾6.4万支电子烟与配件 黑市价超56万元
据早前报道,在警方和卫生科学局的合作下,在执法行动中起获超过6万4000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黑市价超过56万元。当局也起获超过1万6000元现金、不同电子器材如手机和电话卡,以及八辆汽车。这些汽车相信被用来送货。
根据有组织罪案法令,若参与犯罪团伙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向犯罪团伙提供场地,罪成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烟草法令,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都属违法行为,初犯者可罚最高1万元,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最高2万元,或监禁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