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脚踏车骑士清晨在马路上骑行时闯红灯,撞倒人行道上的一名七旬男子,导致他昏迷送院,当天头部伤重不治。肇祸骑士被判坐牢两个月。

被告陆舒珉(49岁)面对一项鲁莽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他星期五(10月31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这起致命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6日清晨约6时34分,地点在朝往惹兰安娜武吉(Jalan Anak Bukit)方向的武吉知马路上段与旧裕廊路交界处。死者是70岁的孙世明。

根据案情,陆舒珉在当天早上约5时30分骑脚踏车出门,到汤申路上段与一名友人会合,然后一同骑行。他们的计划路线包括汤申路上段、万礼路和武吉知马路上段。

他们来到武吉知马路上段时,在三条车道中的最左车道骑行。陆舒珉当时在前方,与后方的友人保持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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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舒珉抵达案发交界处时交通灯已转红,但他却闯了过去,撞上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孙世明,当时人行道亮着绿灯。孙世明被撞飞倒地,后来在昏迷之下送院抢救。他经过手术后伤势没有好转,当晚约11时32分逝世,死因是头部重创。

被告事后卖掉脚踏车 不再骑行

控方指出,被告在红灯亮起后已约五秒仍闯红灯,罪责更重,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两个半月至三个半月。

辩护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当时为避免后方的友人因他突然停下而撞上,才选择闯红灯,没想到会有行人。他感到后悔,事后还卖掉脚踏车不再骑行,没有再犯风险,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指出,被告与友人当时隔着一段距离,而且案发时段不可能认定没有行人,因此判他坐牢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