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在六年里赚取超过184万元,却在申报收入时仅提约83万元,逃付约16万7354元的所得税,现在被判入狱11周,以及缴付约12万6000元的罚金。
被告林延亿(49岁)面对六项抵触所得税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此案在星期一(11月3日)宣判。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是三界混玄道坛的独资经营者。他会为宗教活动和节日主持仪式和祈福,也为往生者做法事。顾客可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者PayNow支付费用。
2019年,被告找来一名会计师替他报税,这名会计师在2020年6月25日,代表被告申报所得税。被告在2020估税年的收入为32万4482元,却将收入低报至1万6588元,因此逃付约4万1987元的所得税。
国内税务局调查后,在2021年8月2日和2023年3月2日额外发出估税通知书,以追回少缴税款,被告已支付这笔税务。
综合所有控状,被告在2014、2015,以及2017至2020估税年间的收入,介于27万4381元至33万7717元不等,共赚取184万3400元。然而,他所申报的收入介于1万6588元至20万2008元,总收入仅为83万2297元,六年里共逃付约16万7354元的税务。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的案件并没有涉及伪造账目或文件,仅是做出错误申报,恳请法官仅判他罚款,或者坐牢不超过三周。
税务局调查殡葬业及相关行业 发现被告逃税
国内税务局在2019年开始调查殡葬业,以及相关行业如牧师和僧侣等宗教工作者、提供遗体防腐、帐篷的服务业者和食品供应商的税务申报,共有65家殡葬业相关业者被调查。
当局展开调查后,以逃税的罪名提控作为宗教工作者的被告,以及四名殡葬业者。
过去五年,当局已向约49家殡葬业者追讨超过总额300万元的未缴税款和罚金。
根据国内税务局网站,负责传教工作、为信徒提供精神支持的宗教工作者如宗教领袖、传教士等,因提供服务而获得的费用、津贴、供奉,以及来自会员或信徒的礼金,都被视为收入,必须依法缴税。
至于宗教工作者属于雇员或是自雇人士,则取决于有无雇佣合同。一般上,若签订雇佣合同,由宗教机构支付薪资,那么就属于雇员,薪资为受雇收入;反之,若根据服务合同或以从事宗教服务为职业,则为自雇人士,作为宗教工作者提供的服务所获取的收入,便是自雇收入。
税务局提醒,所有纳税人须把所有应缴税交易的记录和账目妥善保存五年,以备税务局核查。与消费税相关的记录则必须从规定的会计期间起,保存不少于五年。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当局强调,严正看待所有逃税的案件,违法者将依法处置。
根据所得税法令,逃税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缴付相等于虚报税额三倍的罚金,并可另加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也提醒,若发现自己或公司错报税务,应立即通知税务局,当局会酌情处理。税务局吁请知情者举报任何与税务相关的不当行为,举报者可获得相当于税款15%的奖金,顶限为10万元。举报者身份将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