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增加的演唱会门票诈骗案,政府将推出防范措施,准备就绪后会公布详情。

外交部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星期二(11月4日)在国会二读《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时说,内政部正与贸工部、文化、社区及青年部,以及新加坡旅游局合作,探讨多项应对方案,包括设立获授权的门票转售平台,以及推动消费者教育活动。

她说,过去一年,内政部与警方已同转售平台如Carousell和脸书市场(Facebook Marketplace)合作,禁止用户刊登热门演唱会门票转售信息。

提出相关询问的拉丁马士区议员、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会长杨益财指出,门票诈骗规模虽小,但增长迅速,威胁新加坡成为现场娱乐枢纽的目标。2023年至2024年间,约1500人因网购门票被骗,损失约110万元。

他说,门票诈骗已成为消协愈加关注的问题。消费者反映,这类诈骗尤其令人担忧,因为许多观众为了获得顶级艺人演出的门票,不惜一切代价。他说,抢票机器人(bots)的存在,让许多人根本无法通过正规售票渠道购得门票;为了观看喜爱的艺人,他们被迫转向其他途径,即使明知可能买到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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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益财举例,每当大型演唱会举行,如泰勒丝、酷玩乐团或刘德华的演出,媒体几乎都会报道相关诈骗案件。2024年3月的泰勒丝“Eras Tour”演唱会,就有不少本地及海外观众受骗。

他指出,由他共同主持的消费者保护检讨小组正研究设立获授权售票平台,让消费者能确定转售门票的真伪;他也建议逐步淘汰纸质票,改用带动态二维码的电子门票。

他强调,尽管业界和消协正积极应对,但若无政府支持,难以根除问题。日本和台湾等地已制定防范门票诈骗法律,他希望政府也能考虑类似立法。

恶意公开公务员隐私属新罪行

多名议员也关注恶意公开公务员隐私(doxxing)的新罪行。文礼佳博士(惹兰勿刹集选区)询问,若涉案者声称虚假陈述“只是轻微失实”或带幽默讽刺,是否能免罪;沈颖指出,法院将依客观标准判断虚假陈述,不会仅凭当事人的表面陈述作出裁定。

他也问,何时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新修正法何时适用恶意公开公务员隐私新罪行。沈颖解释,前者侧重虚假信息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后者专门保护公务员,视案件情况可单独执行或并用。

林瑞莲则问,公共服务人员及政治人物是否涵盖在内。沈颖说明,仅适用于公务员与政治职务人员,国会议员暂不包括,但相关检讨正在进行。

法案还针对传播淫秽内容者新增罪行,旨在应对科技发展下的新型不法行为,并加强对弱势受害者的保护。建立或管理网络群组以传播淫秽内容者一旦罪成,将强制判处监禁,刑期最长五年,并可加罚款;若传播内容涉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刑罚更严,刑期最长可达七年。

谢曜全(裕廊中区)认为,应对建立或管理网络平台者施以更严厉刑罚,并建议引入酌情鞭刑,使刑罚与意图非礼而施暴的罪行看齐。他强调,网络传播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亚于实体侵犯,甚至更严重,鞭刑既合乎比例,也具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