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遭受职场歧视雇员提供申诉途径的职场公平(纠纷解决)法案,在朝野议员的一致支持下三读通过,意味着2021年时任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提出的职场公平立法工作顺利完成。人力部长陈诗龙医生在国会宣布,《职场公平法》2027年底生效。
国会星期二(11月4日)通过的法案,是《职场公平法》的第二部分。它确立雇员遭遇职场歧视时的求偿程序,包括申诉期限和流程。
法案设有保障措施,防止人们滥用诉讼权和进行恶意索赔。
《职场公平法》的立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1个月前三读通过的第一部分为职场歧视下定义、阐述豁免范围,以及规定企业必须制定解决纠纷机制。
当局早前曾公布,《职场公平法》将在2026年至2027年之间生效。陈诗龙在国会解释法令较迟生效的原因时说:“充分的准备对于法案顺利落实至关重要。”
准备工作包括给雇主时间检讨现有程序,让雇员了解自身权益及什么样的歧视申诉才算成立,以及对调解员进行培训。
陈诗龙说,假如有必要,法令生效的日期仍可能调整。
他强调,《职场公平法》的根本目标是在维护职场和社会和谐的前提下,为遭遇歧视的雇员提供友好、便捷且高效的纠纷解决程序。
“我们希望通过稳健审慎的方式,维护今天在职场和社会来之不易的和谐局面。正因如此,《职场公平法》致力于加强保护人们免于遭受最常见的歧视形式,涵盖了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所接到的95%以上投诉。”
根据法案,认为遭遇不公平对待者,首先应通过企业内部的申诉渠道解决。假如不能成功化解,则进入第三方调解程序,可由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的调解员处理。索偿超过3万元的个案,可以寻求新加坡调解中心等机构的帮助。
只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相关的纠纷才会进入仲裁程序。索偿额少于25万元时,由雇佣纠纷索偿庭处理,若超出则由高庭审理。
陈诗龙解释,将索偿庭处理歧视个案的上限调高至25万元,是为了让涉及白领雇员的申诉,也能在索偿庭处理,避免他们支付在法院聘用律师的费用。
当局正安排培训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的调解员,帮助他们掌握多样化的调解方法,以应对复杂的职场歧视纠纷,以及培训他们如何以包容且敏感的方式,服务残障者和有心理健康状况的人。
陈诗龙说,当局将对高额案件的调解员设定更严格的要求,比如须具备相关资质,或在处理雇佣纠纷方面具备相关经验。
他说:“这些措施至关重要,确保调解过程可靠有序,能够有效地解决争议。”
18名朝野议员参加法案辩论
包括全国职工总会秘书长黄志明(惹兰加由区)、中区市长潘丽萍(惹兰勿刹集选区)、工人党议员蔡庆威(盛港集选区)在内的18名朝野议员参加法案辩论,提出广泛的关切点,涉及程序灵活性、仲裁结果会否公开发表,以及如何保护投诉者免受报复。
黄志明和蔡庆威希望政府能在特殊情况下,比如遭歧视者患病或怀孕时,允许他们在期限外提交申诉。
对此,陈诗龙指出法案已经给予当局酌情处理的空间。他说,职场歧视索偿申请的仲裁虽然以闭门方式进行,但这不表示判决不会公开。“公开发表仲裁结果,能帮助劳资双方更好地了解《职场公平法》是如何运用的。我们正同法院合作,公开雇佣纠纷索偿庭的裁决。”
陈诗龙强调,《职场公平法》禁止对提出申诉者展开报复,违规的雇主将面对人力部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