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批准便在商场安装冲浪模拟器,接到为期一年的有条件警告后,隔年又被发现无准证安装电动卡丁车等游乐设施,而且还聘用未受过安全培训的员工,流动游乐设施业者被罚5万5000元。
流动游乐设施业者The Carnival Fair私人有限公司共面对五项抵触游乐设施安全法令(Amusement Rides Safety Act)的罪名,公司代表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四(11月6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2022年5月27日,新加坡建设局接获通报后到三巴旺购物中心突击检查,发现业者在商场的“Sand-Tas-Tic Seaside”活动中,在未获得当局许可的情况下安装冲浪模拟器(Wave Surfing Simulator)。
早前聆讯揭露,业者原本打算在两个周末营业,不料营业的第一天就被建设局勒令停运。建设局后来在2022年11月3日对被告发出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
有条件警告期间 业者未获准经营电动卡丁车游乐设施
2023年3月11日,即大约四个月后,业者又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安装和操作电动卡丁车游乐设施。业者这回是在滨海湾花园的“Families for Life Picnic”活动中做出违例行为。这项活动是由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举办,旨在让家庭进行户外娱乐,共度美好时光。
调查显示,业者的员工早前并未参加任何与游乐设施安全操作相关的培训或课程。在安装设施前,员工也没有询问当局,或查询安装和操作上述游乐设施前是否需要获得当局许可。
业者也没有聘请任何外部评估人员来监督和审查卡丁车的安全标准,安全检查全由公司内部负责。
控方指出,当局通过强制的专业监督与认证来预防意外事故,本案涉及的游乐设施对象是家庭和儿童,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促请法官对业者处以至少5万8500元的罚款。
业者律师早前求情时说,涉案的游乐设施较为简单,对访客造成的风险相对较低。业者也有自行采取安全措施,例如放置护垫及设定高度限制等,恳求法官轻判。
国家法院法官杨启英指出,业者接获有条件警告后,理应谨慎避免重蹈覆辙,至少在安装设施前咨询当局。业者如果不是刻意漠视条规,便是公司的合规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建设局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这类案件虽然较为少见,但它并非首起抵触游乐设施安全法令的案例。当局提醒所有游乐设施业者,在安装和运营任何游乐设施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以保障公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