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为家族生意谋利行贿案,一名公寓物业经理因受贿2600元助建筑公司低价获得合同,被判罚款1万3000元和交出贿款作为罚金。

被告林忝德(57岁)事发时是加冷Citylights公寓和大巴窑Trevista公寓的物业经理。他共抵触四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指他从2018年至2019年间,四次接收共2600元贿赂,作为协助建筑公司OCL Building Services(简称OCL)与公寓达成商业利益的报酬。

被告于星期四(11月13日)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作为公寓物业经理,负责Trevista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事务,并向公寓的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提供承包商选择建议及工程报价联络。

2018年至2022年期间,一家四口王振枝(66岁)、李南郿(66岁)、王霆鋒(36岁)和王伟濠(30岁),身为建筑公司OCL的董事及管理人员,共谋向多处物业的公寓物业经理行贿,以换取工程项目。被告是其中一名公寓的物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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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以1600元贿赂换取“推荐”

2019年间,被告寻找承包商更换公共厕所的门,他联系了负责争取这份合同的OCL项目经理黄伟健(人名译音),邀请对方对防水工程进行报价。

被告向黄伟健索讨1600元换取推荐OCL承接这一合同。两人早前在其他公寓项目上已有默契,达成一个“潜规则”,就是黄伟健通过贿赂让被告把OCL推荐为首选承包商。

被告的代表律师指出,虽然被告收受贿赂并推荐OCL,但他没有决定最后承包商的权力,并未造成任何损失。

法官最终判被告罚款1万3000元,罚金2600元。

OCL四名家族成员的案件,将在12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另两名涉案受贿者表示有意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