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为让女儿就读名校虚报地址,被学校追问时还多次撒谎。法官判她坐牢一周,并斥责她为了私利有计划地蓄意欺骗,至少两个月内五次主动说谎,影响公众对招生框架公信力和完整性的信心造成潜在伤害,因此有必要判处监禁,以达到阻吓作用。妇女已决定上诉。
现年42岁的妇女面对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两项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的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控状,法官星期四(11月13日)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做出判决。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者,法庭文件删减了被告和女儿的姓名、住址和校名等信息。为了保护被告的女儿,法官也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儿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校名。
国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下判时说,被告的欺瞒导致女儿获得原本无法获取的学额。虽仅维持约两个月,但导致学校浪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多次确认被告的实际住所,造成行政负担和不便。
另外,通过虚假陈述获取的每个入学资格,都可能剥夺另一名符合条件的孩童的入学机会。即使这在本案中无法被证实,但风险仍然存在。这也对招生框架的公信力与完整性造成潜在危害,影响公众的信心。
法官也指,被告蓄意且有预谋地作虚假陈述,动机纯粹出于一己私利,并采取积极手段掩盖谎言,甚至把无辜的租客牵扯其中。她在两个月内至少五次持续且主动重复谎言,连续犯案加重了她的罪责,也反映她藐视法律的态度。
因此,虽然控方要求判处被告罚款1万3000元,但鉴于被告的罪责和罪行的严重性,法官认为有必要判处监禁,以达到阻吓作用。
法官:为人父母应以身作则
法官说,通过欺骗手段破坏招生制度将受到法律制裁。尽管父母想为子女谋求最优的教育机会,但为人父母应以身作则,孩子的学习不仅来自言传,更是源于身教,家庭的影响远胜于任何教育机构。
被告在面判后落泪恳求法官判她罚款,并称女儿每天仍需要她的照顾,她不能入狱服刑。被告在与伴侣商量后,向法官表示有意上诉。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名单亲妈妈,事发时与8岁女儿住在伴侣的住所,但名下有一处靠近中部一所名校的组屋,不过当时已出租。2023年小一报名时,被告谎称仍住在组屋,成功为女儿获得学额。
入学半年后,2024年6月,被告发电邮给学校要求将地址更换为伴侣的住所,由于新地址在学校两公里外,而且被告女儿未满足就读后居住在报名地址至少30个月的要求,校方告知教育部可安排将被告女儿转到另一所有空缺的学校。被告得知后,表示将继续住在原来的地址。
为核实被告的住址,学校职员在8月1日上门查访,结果仅见到租客,租客也称没有孩童住在里头。
8月6日至10月7日期间,被告为掩盖谎言,要求租客将窗户关上,不要与任何人交谈,若有人问起便谎称母女俩住在组屋内。她也五次向校方撒谎,包括谎称只有在傍晚才会回家,以及在得知女儿将被安排转校时,承诺会终止出租组屋,并继续住在组屋内。
校方在11月向警方报案。被告的女儿也已转校。
教育部早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2020年至2024年期间,平均每年接获约九起不符合小一报名机制的举报。
12年前也发生过一起家长为让孩子入读名校而虚报住址被控的案件。
2013年7月,住马里士他路的一名男子在小一2C阶段报名的10天前,到警局把住址改为武吉知马第六道附近的安娜马来道,并在报名当天用更换了住址的身份证,为女儿争取到附近某名校的入学资格。
9月13日,他再到警局把身份证的地址改回马里士他路。教育部三个月后进行家访时揭发男子罪行。男子原本在2015年被判坐牢两周,刑罚在他上诉得直后改为最高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