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网络媒体MalaysiaNow被指就贩毒死囚潘尼尔的案件发表不实信息。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简称POFMA),向网站发出更正指示。

2014年,马来西亚籍的潘尼尔·赛尔万(Pannir Selvam)因贩运51.84克的二醋吗啡(海洛因)进新加坡而被捕。他于2017年5月2日被高庭判处死刑,2018年2月9日上诉失败。

之后,他在2019年至2025年提出11次上诉后申请,其中七项为与其他死囚的联合申请,并递交六封求情信要求总统特赦,最终全部遭驳回。他的最后一项申请已于今年10月7日驳回,并在今年10月8日伏法。

MalaysiaNow相关报道含五点不实

内政部星期六(11月15日)发文告说,MalaysiaNow对这起案件的相关报道含有五点不实,包括指潘尼尔的死刑判决无视法治原则,以及质疑我国法庭不对潘尼尔发放“免死合作证书”(Certificate of Substantive Assistance)的决定。

报道也指,新加坡中央肃毒局私下安排马国警方盘问潘尼尔,肃毒局人员也在盘问时故意隐瞒身份。报道还称,新加坡监狱署人员试图误导潘尼尔的家属签署文件,确认已领取全部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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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在文告中列出案件的完整时间线,强调潘尼尔从审讯到上诉的程序均依法处理,并获律师代表。

文告说:“因此,指潘尼尔10月8日的正法程序无视法治,是错误且具误导性的。潘尼尔的案件依法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求情程序,并在用尽一切法律途径后,才被排期执行死刑。”

另外,根据《滥用毒品法令》,若被告仅属“运毒跑腿”,且对调查提供实质协助,检方可签发合作证书,让他逃过死刑。不过,法官握有最终酌情权。文告指出,检察官评估潘尼尔并未与肃毒局充分合作,协助当局逮捕另一名运毒跑腿赞姆里(Zamri Tahir),因此未向他发出合作证书。

至于报道对肃毒局与监狱署的指称,文告说,肃毒局常与海外缉毒机构合作。今年9月27日,肃毒局根据马来西亚肃毒局的正式请求,安排马国当局对潘尼尔问话。监狱署事前已通知潘尼尔,他也未反对或要求律师在场。陪同的肃毒局人员当时并未穿上马国警方制服或伪装身份。

文告也指出,潘尼尔留下的手写信件及诗作中,有数页内容涉及监狱安全与秩序,因此按规定被扣留。潘尼尔家属在最终领取遗物时,选择不在确认表格上签名。

“监狱署从没试图误导潘尼尔家属签署文件,声称已归还所有遗物。”

文告说,政府严厉看待蓄意散播不实信息的行为,要求网站在原网络报道中,以及相应的社媒贴文附上更正通知,并附加政府澄清的文章链接,让公众参阅双方立场,自行做出判断。

MalaysiaNow总编辑阿卜杜勒—拉赫曼(Abdar Rahman Koya)星期六在脸书发文,批评我国内政部的更正指示“满是术语和威胁”。他认为,新加坡政府这么做,是要替他们管理内容,质疑为何外国媒体要照着办,并表示不会接受或执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