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正积极研究部署核能发展的可能性,我国在工程和科学方面虽实力强,但核能能力仍须建设。由政府设立的核安全咨询小组主席劳伦斯·威廉姆斯教授估计,发展核能一般需要五年至10年才能完善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
威廉姆斯教授(Laurence Glynn Williams)星期五(11月14日)接受《联合早报》和《海峡时报》采访时指出,核安全依靠三道“安全锁”:运营者应具备能力;内部要有独立评估单位;也要有外部监管,才能保障安全,赢得公众信任。
政府设立核安全咨询小组,以加强核安全、放射防护,以及应急准备能力。来自英国的威廉姆斯是英国班戈大学核政策与规制教授和核能未来研究所副主任,以及英国前首席核检查官。
威廉姆斯教授于星期天(11月16日)荣获新加坡公共服务奖章,以表彰他近10年来为提升我国核安全能力所做出的贡献。
基础设施约需五至10年
他认为,核能的发展取决于政府决策和执行速度。然而,核能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我国要建立一个专业、合格的监管机构仍需时间;现有电力公司掌握燃气发电,但要转为核电厂运营,也需要时间。
“建立相关基础设施大约需要五年到10年,才有能力处于可考虑是否推进核能发展的阶段。当然,政府也可以在基础设施完全就绪前作出政策决定,但相关基础建设仍需要时间完成。”
仓促行事影响安全 凡事须按照正确程序进行
威廉姆斯强调,仓促行事会影响安全,所有事情都须按照正确程序进行,应当决定使用哪种技术、将核设施设在哪里等等。
他列举三道建立公众信心和信任的“安全锁”。首先是运营者要有能力。建造或运营核反应堆(nuclear reactor)得持有执照;要获得执照,运营组织在技术上要能控制核能力,且理解核技术。
第二道锁是运营组织内部,须设有独立的安全审查机制。以英国为例,核能运营组织内部,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发电运营部门的单位,负责审查反应堆运行和设计评估。在公司董事会中,有负责发电的首席核能官,也有安全与保障总监负责提供安全意见。
第三道锁是独立的外部法定监管机构,以代表公众利益进行监管。
“公众对核能的理解和信任至关重要,才能获得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发展核能;必须建立公众对核能的信心,让公众了解核能的意义、核反应堆的运作原理、它们的功能和如何受到控制,以及什么是辐射和放射性物质等。”
新加坡应关注区域能源发展动向 为未来能源布局做准备
作为区域内先进国家,新加坡的繁荣离不开能源,因此必须了解各种能源选项,包括核能。威廉姆斯认为,新加坡政府尚未决定是否发展核能,但相关机构如国家环境局须掌握核技术,并关注周边国家的动向。
“若周边国家发展核能,国家环境局具备专业能力才能了解他国使用的核技术,同它们的监管机构和运营者进行交流,评估它们运营核能的准备情况,同时建立长期联系。”
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以及泰国五个亚细安国家曾表示,他们正在研究先进核技术的可行性,或者已经计划在未来几十年内建造反应堆。
目前,全球有31个国家在运营核电厂,现有超过450座核反应堆,累计安全运行超过2万核反应堆年(reactor-year)。
威廉姆斯说,若发展核能,新加坡可以借鉴拥有成熟核能计划的国家,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
此外,核监管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规范性(prescriptive)方式,监管机构明确规定核反应堆的设计和运行细节。第二种是以目标为导向(goal-setting),监管机构和政府设定高级安全目标,以保护公众安全。运营方则须向监管机构提供证据,说明他们的设计和运行方式如何实现安全目标。
核电厂选址 考量安全与效率
早期的核电站因技术不够成熟,通常建在偏远地区,威廉姆斯指出,随着反应堆设计和技术进步,如今可以将反应堆选址靠近人口聚集区。例如,英国的先进气冷反应堆就建在兰开夏郡,距离大城市仅10英里,但仍能安全供电。
他说,把核电厂建在本岛内、离岸或海上,都各有利弊。一般认为,海上核电厂与人们有距离会更安全,但核电厂员工若长期驻岛,会影响家庭生活和工作专注力。此外,还得要海底电缆接入电网,涉及额外的安全防护,以及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
在本岛建设陆地核电厂,工人上下班方便,公众监督容易。新加坡若发展核能,这些因素都应当考量。
运营核电厂需大量人力,也会创造就业机会。威廉姆斯说,根据各国情况,由于全天24小时轮班制运作,还要有培训和维护人员,核电站的运营人数通常是500人至800人。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所需运营人员较少,但人数仍不会少于数百人;建设阶段则需数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