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垃圾焚化厂四年前发生爆炸酿两死一伤,国家环境局被国家法院判处罚款23万元,庭上揭露爆炸的起因是维修工在没有确保高压电流被切断的情况下,拉开断路器而引发电弧闪爆。

调查揭露,发生爆炸的高电压开关柜内部的阻尼器(damper)因磨损导致活塞脱落,卡住断路器的联动机构,使它无法通过远程跳闸断电。在正常的情況下,安全联锁机制会在拉出断路器时自动跳闸断电,但因机构卡死,导致保护机制未能启动,进而引发电弧闪爆。

据《联合早报》了解,电弧闪爆是一种危险的电气现象,是高电压电力在导电材料间的间隙发生故障,导致能量瞬间释放并爆炸。这种爆炸会释放出耀眼的光能、强烈的热能、巨大的冲击波和飞溅的熔融金属,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伤害。

这起爆炸案发生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地点是大士20道20号的大士垃圾焚化厂。环境局因没有采取合理安全措施,星期二(11月18日)被判罚款23万元。

根据案情,在事故中伤亡的三名电气维修部门员工,都拥有超过35年的经验。不幸丧命的是高级工程经理郭耀维(65岁)和执行工程经理魏湧霖(64岁),工程经理刘衍存(63岁)则蒙受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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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上午,机械维修部门维修其中一台锅炉的引风机(induced draft fan),这台引风机连接着开关室里一个6.6千伏的高电压开关柜。当天中午12时左右,有员工发现刚维修的引风机无法通过中央控制室遥控关上。

下午2时许,一名工程经理对刘衍存发出工作许可,授权电气维修部门排查故障。三人首先到中央控制室检查面板,发现面板显示引风机处于关闭状态,但仍有电流流动。他们尝试通过紧急停止按钮、以及到继电器室尝试远程关闭引风机,都没有成功。

约一小时后,三人进入开关设备室排查故障,但只穿着制服和安全靴。除了刘衍存,另外两人也戴着安全帽。他们观察高电压开关柜后,发现断路器和引风机仍有电流。三人尝试好几种方式关闭未果,间中机器还发出一声巨响,其中一个电极的电流中断,但另外两个电极的电流却异常激增,若不及时解决,引风机将损坏。

这时,郭耀维或魏湧霖在没有确保电流切断下,手动把断路器从高电压开关柜中拉出,瞬间发生电弧闪爆。根据安全流程,在切断电流供应前,维修员禁止拉出或推入断路器。

郭耀维在爆炸中当场丧命,魏湧霖三天后(26日)也伤重不治。刘衍存全身共27%被灼伤,在医院留医近一个月,出院后拿了223天病假。

环境局未采取三措施 以确保员工安全

在这起事故中,环境局作为焚化厂的雇主,却没有采取三项合理措施来确保员工的安全。

首先,环境局没有确保高压配电柜工程的工作许可系统符合电力装置条例。这类高风险作业必须由授权的高压电开关工程师发出工作许可,并由本人或其他合格人员执行或监督。然而,案发当天发出许可的并非授权人员,而郭耀维和魏湧霖也未经授权和监督工作。

其次,环境局虽已评估开关柜操作存在电弧闪爆的风险,但未提供专用的电弧防护装备,仅配备基本的安全帽、手套等防护装备,没有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环境局未能为高电压开关柜的拉开和推入操作,制定安全的施工程序,管控已知的风险。

国家环境局爆炸事故发生后加强风险管理措施,采用合适的电弧防护服、安全头盔、鞋子和手套等装备。(取自法庭文件)
国家环境局爆炸事故发生后加强风险管理措施,采用合适的电弧防护服、安全头盔、鞋子和手套等装备。(取自法庭文件)

环境局代表律师求情时说,环境局承认这些安全疏漏,但这并非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案发时,签发给维修工的工作许可仅授权排查故障,未料到他们会在电流未切断时拉出断路器。另外,因磨损掉落的活塞原定操作1万次才需检查,但当时仅操作了645次,不构成环境局在设备维护和检查上的失职。

早前一同面控的环境局人员是时任环境局废物设施操作与管理署署长李友明(52岁),和时任大士垃圾焚化厂总经理黄华荣(56岁),两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