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牙科中心一名前摄影师利用职务,三年间偷拍25名女病患逾600张照片,还从内部系统获取面部照片匹配,组建了一份“受害者目录”。
被告黄埃尔金(29岁,译音)面对30项控状,当中包括偷拍和传播偷拍照片。他星期二(11月18日)承认其中九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发时,被告在国立牙科中心担任摄影师,负责拍摄计划接受颌骨手术患者的牙齿及颌骨照片。牙医在电子牙科记录系统提交请求后,指示患者在摄影室外等待。被告确认患者身份后,仅须拍摄面部区域,主要集中在牙齿和颌骨部位。
为保护隐私,被告须提供蓝色挡板遮挡患者胸部。女性患者则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协助或保持窗帘拉开。拍摄完成后,被告将相机转存至牙科中心的安全硬盘,并上传内部系统供牙医查看,不得留作个人用途。
案情揭露,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被告在同事不在场时偷拍吸引他的女性。他会记录女患者姓名,除了拍摄必要照片,他还会偷拍其他照片。若患者未被安排拍照,他会谎称牙医要求拍照。
拍摄期间,被告故意不给患者蓝色挡板,并拉上窗帘,以及将偷拍照片转存到个人存盘。
被告还未经授权登录内部系统下载受害者面部照片,与偷拍照片匹配,按照姓名整理了一份受害者”目录”。他共偷拍25名受害者超过600张照片。他还两次将照片发送给朋友。
案件在2024年4月曝光,一名18岁受害者透露尽管医生未安排,她被反复要求多次拍摄。牙科中心随后展开调查,并安排被告在2024年5月说明情况。然而,被告在调查前辞职,并未出席。牙科中心随后报案。
控方指被告事前预谋,滥用公共医疗职位满足个人性欲,行为持续时间长,并通过辞职逃避调查,促请法官判处被告至少监禁两年又五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寻求监禁14个月又三周。律师称,被告真心悔过,并无前科,有家庭支持,并在案件审理期间有稳定工作。
律师还说,受害者当时都穿着衣服,被告未使用隐藏设备,受害人数与他拍摄的“成千上万患者”相比之下并不多。
法官案展12月9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