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长和幼教工作者提高警惕,以及所有幼儿园自去年7月起须安装电眼,幼儿培育署近年调查的儿童照顾不当投报,及查证后属实的案件,有所上升。
幼培署发言人星期六(11月22日)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去年展开调查的疑似儿童照顾不当案件,共有227起,高于2023年的169起。今年截至10月31日,当局则调查了195起相关投报。
发言人指出,经调查后被证实的儿童照顾不当案件,也从前年平均每10万名学前儿童26起,上升到去年的35起。
不当照顾儿童,是指损害儿童安全或福祉的行为,例如故意忽视或体罚。幼培署发布的幼儿培育中心行为守则,清楚列出哪些行为遭禁止,其中包括虐待、体罚、大声呵斥、威胁、蓄意忽略、强迫喂食等。
守则指出,若有证据显示幼儿园员工不当照顾儿童,相关人员须调离岗位,直到幼培署完成调查。
对于调查和证实属实的儿童照顾不当案件有所增加,幼培署指出,主要原因是家长和幼教人员的警觉性提高,更多人主动举报疑似情况,加上电眼的普及,使相关个案更易被发现。
自2024年7月1日起,所有幼儿园和政府资助的婴幼儿早期介入中心须安装电眼。电眼得设在中心的出入口、孩童使用的课室、活动和游戏空间,以及婴儿寝室等区域。
今年一幼儿园业者没遵守电眼规定被惩处
当局可对未安装电眼的业者发出警告和罚款。目前,绝大多数业者都遵守规定。在六个月的宽限期结束后,幼培署已采取行动,对付一家没安装电眼的业者。
所有幼儿园须遵守幼培署关于电眼的安装与维护、录像的收集和保存,以及在案件调查时向幼培署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交录像等方面的监管要求。若拒绝提供所需录像,或篡改、销毁录像,相关人员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幼培署发言人说,电眼录像可作为客观证据,用来判断中心是否有违规行为。不过,录像只是当局在调查时参考的多项证据之一。
其他类型的证据,包括相关工作人员和证人的证词、幼儿园的记录和其他文件,以及医疗专业人员的报告。
发言人强调,幼培署严正看待任何违规行为,并会仔细和客观地审查所有证据,以确定是否违反监管要求,再对涉事业者和工作人员采取适当行动。
马来西亚籍幼儿园厨师张冠发(61岁,译音)因非礼女童,11月10日被判坐牢逾九年。张冠发于2023年5月至11月,趁教师不注意时,非礼三名午睡的女童。幼儿园职员因其他原因查看了电眼录像,才揭发这一恶行。
幼培署已对幼儿园实施严厉处分,包括罚款2万6200元、禁止三名管理人员从事幼教工作、把三年执照期缩短至六个月,以及暂停收生等。
11月20日,一名幼儿园女教师也因涉嫌虐待三名8个月至1岁的孩童被控上法庭,她的罪行包括强行喂食孩童直到她呕吐,及将围兜塞入婴儿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