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家四口为家族生意谋利行贿案,又一名公寓物业经理因推荐建筑公司承包项目后收受4200元奖励,被判罚款2万元。
被告特瓦(Theva Sundram ,71岁)事发时是The Ladyhill公寓物业经理,他星期一(11月24日)承认抵触一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受雇于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自2012年至2022年被派到The Ladyhill担任物业经理。被告的工作职责包括公寓日常事务,如维护和改善物业外观;管理公共设施,包括如清洁、空调、园林绿化及建筑基础设施维修等。同时,他负责征求维修工程报价、与承包商联络,并向公寓的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推荐承包商。
2018年至2022年期间,一家四口王振枝(66岁)、李南郿(66岁)、王霆鋒(36岁)和王伟濠(30岁),身为建筑公司OCL的董事及管理人员,共谋向多处物业的公寓物业经理行贿,以换取工程项目。被告是其中一处公寓的物业经理。
2016年,OCL完成The Ladyhill的一项工程后,王振枝向被告支付现金,以奖励他推荐OCL担任项目的承包商。此后,在公寓的其他项目上,因被告的推荐,王振枝多次给予现金奖励。
2019年10月2日,OCL向The Ladyhill开具工程发票后,王振枝向被告支付4000元。随后,在2020年10月至12月间的几次开票后,又支付200元,均为奖励被告推荐OCL承接项目。
被告总共接受贿款4200元,以推动Ladyhill与OCL之间的商业利益。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虽然腐败行为造成的实际伤害轻微,但扭曲了合法市场的运作,阻碍市场竞争,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被告并未主动索取贿赂,仅为接受,且收受金额相对较低,控方认为可处以罚款2万元至2万5000元。
法官判被告罚款2万元。
OCL四名家族成员的案件,将在12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加冷Citylights公寓和大巴窑Trevista公寓的物业经理早前分别被判罚款1万3000元和2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