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针对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附加险(rider)做出条例调整后,从2026年4月1日起,新购买的IP附加险不再覆盖最低自付额(minimum IP deductible)。也就是说,保户日后一定要自行承担这笔费用,附加险将不再提供零自付额的保障。

扣除自付额后,由保户承担的5%共同承担额(co-payment)年度顶限,也会从现有的至少3000元,上调至6000元。

这次调整为何而来?对现有和未来的保户意味着什么?附加险保费会如何变化?《联合早报》为你整理改革重点。

自付额VS共同承担额

这两个费用本应由保户用保健储蓄或自掏腰包支付。

自付额指的是受保人索偿前须支付的一笔钱,过了这个额度才可申请医疗保险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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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扣除最低自付额后,受保人还要再付共同承担额,这就像你我和保险业者共同承担部分医药费。

不过如果投保了保障上述这两个部分的附加险,受保人就无须为自掏腰包烦恼。

不必自掏腰包,有什么问题?

虽然买到了“绝对安心”,但可能造成一些人有“自由餐心态”,接受一些不必要的治疗。

根据卫生部的资料,目前,有附加险的私人医院IP保户更常提出索赔,索赔率是没有附加险保户的1.4倍;索赔额也平均多了4000元,高出约40%。

这就会进一步推高医疗成本、索赔数额上升、增加保费和理赔程序限制;最终全民医疗费和保费都可能增加。

新规下我要付多少钱?

为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新规生效后,市面上不会再有能承保最低自付额(minimum IP deductible)的附加险。保户须支付全额的最低自付额。

根据2025年11月的数据,每个保单年的最低自付额介于1500元至3500元,视病房类型而定。

共同承担额5%的比率不变,但保户须承担的费用,即每个保单年的顶限,从现有3000元上调至6000元。

由于保户自付的医疗费用增加,新附加险的保费预料可平均降低30%。

新规何时生效?

分两个阶段生效。2026年4月1日起,所有新购的附加险保单,以新条例为依据。

目前已持有附加险的综合健保计划保户,可继续受保,但视个别保险公司决定如何调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现有综合健保计划附加险保单的人,最迟在2028年4月1日后续保时,自动以新条例为依据。

得自掏腰包,还有必要买附加险吗?

附加险仍能对在癌症药物清单的药物提供更高的保障,也允许使用清单以外的药物。若没有附加险,癌症药物的自付部分可能更高。

专家也建议,为避免在年老、医疗需求更多时因为保费太高而降级,消费者买保险前也应考虑自己年纪大时是否仍有能力负担保费。

“新”“旧”附加险如何选择?

旧的更全面,新的则更便宜;受访专家认为这个决定应视个人医疗需求而定。不过,到2028年4月1日时所有附加险都须符合新规,距离现在不到三年,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必要在明年4月1日前的过渡期前,赶着买“旧款”附加险。

以私人医院附加险来说,对比提供最高保障的现有附加险,新附加险预计能平均节省30%保费,对不曾索赔的大数人总体来说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