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女子与丈夫争吵后,竟将怒气发泄在7岁儿子身上,不仅掌掴孩子,还在孩子跌倒后用脚踩和踢他。
现年30岁的被告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两项蓄意伤人的控状,她星期三(11月26日)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案展12月29日下判。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送餐员,受害男童是被告的9岁长子,案发时年仅7岁。为保护被告儿子,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孩子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姓名和案发地点。
根据案情,2022年11月21日下午约3时49分,被告对儿子使用侮辱性言语引发丈夫不满,两人在家中起争执。丈夫争吵后在客厅进行礼拜时,被告在客厅持手机通话,儿子则在客厅走动。
岂料,被告突然用手指着儿子开始厉声训斥,随后还走向儿子掌掴他的左脸。儿子被扇得踉跄后退,失衡摔倒在地。被告见状却仍继续斥骂孩子,甚至用脚踩儿子的腿部并踢他的身体。
被告的丈夫闻声赶来制止,夫妻俩因此打了起来,最终被家中佣人拉开。
被告丈夫在2024年1月28日向警方报案。
控方指出,被告身为人母却对孩子动手,来宣泄自身怒火,虽然孩子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但确实造成肉体上的疼痛,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9个月至10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初犯,且事发过程仅10秒,被告并未长期虐待孩子,属于单一事件。
另外,如今距离事发已有约18个月,被告已与孩子重新建立关系,被告目前是孩子唯一监护人,她的丈夫自2024年6月起便未曾探视或联系过孩子,恳请法官考虑让被告接受缓刑监视的评估,或罚款1000元。
控方反驳说,缓刑监视并不符合阻吓和惩戒的考量,且这在虐童案件中从未有过先例。
法官采纳控方的观点,给予辩方时间针对恰当的刑期做出补充,以及让被告在入狱前提前安排好孩子事宜。案件展期至12月29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