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取区区157元酬劳,马来西亚籍男子竟卷入跨国潜逃案,奉指示运送3万元保释金及到监狱接人,协助一名涉逾57万元入屋盗窃的中国男子成功脱逃,被判入狱四个月。
马国籍被告韦奇峰(25岁)承认一项抵触刑事诉讼法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被告的同伙是41岁新加坡男子洪伟生。案情显示,被告协助潜逃的是39岁中国籍男子龙志华,被告在龙志华的潜逃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
案情显示,被告今年3月在社交平台看到一则招聘广告,与网名“BBQ”的陌生人联系后,受对方指示前往新加坡“运送现金”,报酬为500令吉(约157新元)。虽然他不知道“BBQ”的身份,也不清楚钱款来源,但仍同意执行任务。
4月1日,他按指示从马国驾车来新,在购物中心向一名陌生女子领取装有3万新元的包包,并将这笔钱带到国家法院交给洪伟生,作为龙志华的保释金。
同日,他陪同洪伟生到牛车水一家酒店,洪伟生预订了4月1日至3日的房间供龙志华居住;被告随后则根据“BBQ”指示前往樟宜监狱接出龙志华,将他送往酒店并交付手机。龙志华随后潜逃。
被告返马后收到酬劳。警方于7月21日逮捕他,他隔天被控后还押至今。
《新明日报》早前曾报道,龙志华与同伙罗昌昌于2024年6月21日闯入温沙园路一户民宅,盗走总值逾57万元财物,并被控上庭;他也被指在芽笼路一家酒店房间持有被怀疑为赃物的戒指、手表和耳环等。
调查揭露,龙志华与罗昌昌都是犯罪团伙成员,专程来新加坡犯案。罗昌昌早前承认一项破门行窃的控状,被判坐牢五年半。(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12月3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