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看护对雇主心存不满,将怒气发泄在雇主患有脑瘫的儿子身上,行为被雇主家的监控电眼全程记录下来,过后被控上法庭。

现年22岁的被告郭明轩(译音)星期五(12月5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名,被判监禁54天。

案发时,郭明轩是一名自由看护,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日常照护服务。受害者为23岁男青年,患有脑性瘫痪,长期卧床,不会说话,完全依赖他人。

案情显示,自2024年3月起,被告负责为受害者清洗、更换尿布,以及协助他在家里活动。自2024年5月起,被告与受害者的会面次数减少了。因受害者母亲经常安排额外跑腿工作,导致他超时下班,她也频繁通过电话和短信,催促他提供所在位置,被告因此心生不满。

同年7月2日早上8时许,被告上门与受害者会面,当时受害者躺在客厅的床上。因对受害者母亲心存不满,被告决定将怒气发泄在受害者身上。

延伸阅读

女清洁工涉泼化学液 致聋哑同事双眼受损
女清洁工涉泼化学液 致聋哑同事双眼受损
掌掴踩脸掐脖子 31岁男子涉虐未满周岁男婴被控
掌掴踩脸掐脖子 31岁男子涉虐未满周岁男婴被控

被告告诉正在主卧休息的受害者母亲,称自己能独自照顾受害者,接着把卧室门合上。对被告的举动,受害者母亲起了疑心,她于是远程开启客厅的监控电眼。

约8时46分,被告在为受害者更换尿布时,用力击打受害人大腿,要他分开双腿;被告随后多次击打受害人面部,不单让他感到疼痛,下唇内侧还咬伤出血。因身体瘫痪的关系,受害者无法抗拒或求助。

受害者母亲从监控中看到这一切,冲入客厅查看。在发现受害者咬痕后,她质问被告,但被告未回应。三天后,她向警方报案。

被告庭上全程低头 律师称他已付出代价

庭审中,被告全程低头,他的母亲则不时落泪。当控方准备在庭上播放监控画面时,被告的代表律师要求不要播放,法官最后没接受被告律师的要求。在监控画面播放时,被告和被告的母亲都低着头。

控方指出,被告案发时21岁,控方对年轻的罪犯,通常以改造为首要考量,但因本案为对弱势人士施加暴力的严重罪行,法庭判刑须能警示他人,决不允许虐待弱势者。

控方强调,被告滥用人们对照护者的信任,他的行为难以被察觉,若非受害者母亲及时开启监控,虐待可能持续发生,因此促请法官判处他监禁8至12周。

被告的代表律师称,被告对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已自愿向受害者赔偿3000元并致信道歉。伤害他人,不是他的本性。当时,被告年纪尚轻,行为失控了。代表律师请求法官,再给被告一个机会。

律师提到,被告原本梦想成为海军军官,现在这已不可能实现,他已付出了代价,请求法官从轻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