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度假村小住时为了拍摄妻小,男子在樟宜机场跑道区附近无照操控无人机。他自称是飞机工程师,了解无人机相关法律,拒绝配合调查,被判罚款7500元。

被告巴拉克里希南(44岁,译音)星期一(12月8日)承认抵触一项航空法令的罪状。

案情显示,2025年6月16日至6月19日,被告入住樟宜公务员俱乐部度假村。18日当天,他在没有获得任何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在度假村内操控DJI Mini Pro 3无人机,从高处为家人拍摄视频和照片。他当时认为,度假村里是允许操控无人机的。

同一天下午4时许,新加坡民航局(CAAS)行动指挥中心侦测到被告操控的无人机。数据显示,被告的无人机一度离地138米,而且距离樟宜机场不到五公里。

两名辅警事后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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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辅警出现后降落无人机。辅警要求检查无人机的飞行控制器编号、飞行记录和飞行路径,可是被告拒绝配合,坚称自己只是拍摄家人和周边风景。

辅警再度要求检查无人机时,被告突然变得情绪激动,对辅警爆粗口,直到10分钟后才允许辅警核实飞行控制器编号,但他依旧拒绝提供飞行记录和飞行路径,也不填写个人资料表格。

两名警员随后抵达现场,要求被告填写个人资料表格。被告一口拒绝,并称自己是飞机工程师,了解无人机的相关法律,坚称他操作无人机时并未影响樟宜机场航班。

经过妻子的多次劝说,被告最终填写并提交个人资料,但他还是拒绝让辅警拍摄飞行记录和飞行路径。直至新加坡民航局展开调查,被告才提供相关飞行记录。

以为无人机重量低于250克 无需申请执照

调查显示,被告的无人机当时距离樟宜机场跑道约1.49公里,在五公里的限制范围内。

控方指出,被告在靠近樟宜机场跑道的区域操控无人机,提高了对空中交通风险及干扰的可能性。此外,被告自称熟悉无人机法律,却把无人机升至138米的高度,是法定高度上限200英尺(约61米)的一倍以上。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处罚款8000元至1万元。

被告求情时承认,在事发当天操作无人机是他的过错,但他当时只想为家人拍照留念,也以为无人机重量不到250克,因此无需申请执照或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