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驾驶遇路障被查,24岁男子六天后再次租车上路,还找来仅持临时驾照的同伙,轮流开车提供拼车服务牟利。两人这回错把车子开进兀兰关卡,非法行径再次被揭发。
被告郭伟良(24岁)面对13项控状,包括抵触公路交通法令、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破门行窃、欺骗、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他在星期五(12月12日)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4年12月14日,被告无照驾驶遇路障被查,执法人员令他在12月27日到警局报到助查,他却在六天后,即12月20日租了一辆汽车,于12月20日至24日,连续五天在全岛不同地点开车。
在这期间,被告在Telegram使用非法拼车服务“Hitch SG”载客。12月24日凌晨2时后,他继续以司机身份接单,但让仅持有临时驾照(PDL)的友人欧福洋开车到兀兰载客。
他们到兀兰接载乘客时迷路,欧福洋更把车直接开到兀兰关卡,两人因此被揭无照驾驶,车子最终被拖走。
根据控状,被告在12月9日至14日连续六天无照驾驶,14日被截查后又在20日租车,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继续无照驾驶。
控方指出,被告通过非法拼车服务牟利,允许只持有临时驾照的人驾驶车辆,这些都是加重罪责的元素。
被告还涉及偷窃案
庭上也揭露被告原来还涉及其他案件。今年2月23日深夜,被告在大华广场的汉堡王关门后,利用同伙陈俊勇(39岁)提供的钥匙进入餐馆,取得两把钥匙打开储物柜及保险箱,盗走4476元后从后门离开。被告落网后声称,自己是在同伙的指示下干案,而这名同伙其实是餐馆的前经理。他事后只分得400元,其余都交给同伙。被告承认曾在1月深夜潜入餐馆企图偷钱但没有得逞。
另外,被告因拖欠非法放贷者,于今年1月开设星展银行户头,再把银行资料和银行卡交出。这个户头后来被用来接收4万7710元,并转出4万7440元。同年2月,被告又把华侨银行户头的资料交给陈俊勇,后者利用户头进行电子礼券骗局,期间共有1万5866元进出。
法官下判时劝诫被告,他还年轻,希望他不要再犯同样的罪行,最终判被告入狱13个月又四周、罚款1000元,以及吊销驾照30个月。被告无力偿还罚款,因此得额外坐牢五天。(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