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偷窥癖的前盛港医院医生听见有人洗澡,取出手机隔窗偷拍。受害女子在察觉后惊叫,医生匆忙离去并删除视频,随后主动向受害人坦白罪行和道歉,被判入狱八周。

被告苏景耀(34岁,译音)共面对两项偷拍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星期一(12月15日)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人是一名31岁女子,法庭文件未披露两人的关系。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被告案发时任职于盛港综合医院,目前已离职。

根据案情,2024年4月14日傍晚6时许,被告与受害人同处一个单位内。当时,受害人正在共用浴室内洗澡,被告听见水声后,走到与浴室相邻的厨房,举起手机透过窗户偷拍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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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洗澡时发现窗边有手机后大声尖叫,被告随即收手并匆忙离开现场。受害人随后走出浴室返回房间,为找出偷拍者的身份,要求查看电眼画面。

被告这时立即删除偷拍视频,过后敲响受害人的房门,坦白自身行为并向她道歉。

受害人向男友倾诉遭遇后,男友决定报警。

被告曾四次偷拍他人洗澡

另一项被纳入考量的控状显示,被告在2024年3月至4月期间,曾四次偷拍他人洗澡。

庭上揭露,患有偷窥癖的被告在接受评估后,被认为病情与犯罪行为有关联,适合接受18个月的强制治疗。

但控方指出,根据早前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被告虽患有偷窥癖,但症状轻微,仍保有很大程度的自我控制能力,且清楚自身行为的性质。而量刑的主要考量应为阻吓作用,因此建议法官判处被告监禁。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接受心理治疗及服药后情况已见改善,与妻子的关系也逐步修复,恳请法庭给被告最后一次机会,判他接受强制治疗。

盛港医院答复《联合早报》时说,被告已在2025年2月离职,因此医院不便进一步置评。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网站的注册医生名单中仍有被告姓名,网站显示他的执业证书将在2025年12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