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来低报收入,少缴约57万元所得税,并逃付逾24万元消费税,车商东窗事发后被判入狱12个月又2周、罚款3500元,以及缴付约80万6861元罚金。

被告陈垚荣(54岁)共面对八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一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控状。他在星期一(12月22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汽车贸易公司Car Ranger Pte Ltd的老板,他同时也通过个人名义经营汽车贸易并赚取收入,但这项业务与公司业务是分离且独立的。

被告委托一家公司协助自己申报所得税,却向这家公司隐瞒以个人名义经营汽车贸易获取的收入,导致所申报的收入低于实际收入。

被告在2018估税年和2019估税年的实际收入,分别为约90万4628元和70万8426元,但申报的收入皆为19万5000元,两年少报的收入共计约122万3054元,逃付约26万元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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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有控状,被告在2013估税年至2019估税年共少缴约57万元所得税。

另外,被告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季度和前三个季度,总营业额已超过100万元,达到注册消费税的门槛。

根据消费税法令,被告须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季度结束后的30天内,通知消费税署长公司有责任注册消费税,但被告没有这么做,因此少缴约24万5420元消费税。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面控之前就已作出赔偿,并在被控后表示有意认罪,节省法庭时间,恳请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