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0名律师出席在新加坡温德姆酒店举行的新加坡律师公会特别会员大会。(唐家鸿摄)
超过500名律师出席在新加坡温德姆酒店举行的新加坡律师公会特别会员大会。(唐家鸿摄)

超过500名律师出席新加坡律师公会的特别会员大会,428张选票中有370票(约86.5%)支持修订《共识决议》,确定2026年新会长由原候任副会长陈清汉高级律师出任,而原候任会长迪内希·迪伦则改任副会长。

陈清汉教授是王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也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首席战略官。迪内希·迪伦(Dinesh Singh Dhillon)现为安盛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组联合主管,专长是国际仲裁与诉讼。

陈清汉教授说:“我很高兴新加坡律师界秉承一贯优良传统,最终达成理性合理的结果。这充分体现了新加坡法律界的实力与凝聚力。我要向律师公会的会员致敬,感谢大家审慎而宝贵的参与。我也要感谢迪伦在竞选会长期间所展现的精神,以及在过去几周的风度与尊严。”

律师公会星期一(12月22日)在新加坡温德姆酒店(Wyndham Singapore Hotel)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简称“特大”),从下午5时开始,至晚上7时20分结束。

86.5%支持修订《共识决议》将“会长须是当选理事”记录在案

特大寻求表决的《共识决议》(Consent Resolution),本月17日由四名律师发起签署,主张修订决议第四节条文,将“会长必须是理事会的当选理事(Elected Member)”明确记录在案。这也是延烧一个多月的风波的核心争议点。表决结果,428张选票中只有58张票(约13.5%)反对,《共识决议》以86.5%支持率通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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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约有6400名会员,理事会由15名当选理事及六名法定理事组成(其中最多三人由律政部长提名,最多三人由理事会自行选任),每届任期两年。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财政等领导职务,则由21名理事会成员内部投票推选。

在法律上,法定理事与当选理事享有平等权益;但近60年来,公会遵循不成文惯例:会长应由当选理事而非法定理事出任,才能维护律师行业独立性。

2025年11月,由律政部长委任的法定理事迪伦以一票优势当选候任会长,打破长久以来的惯例,引发律师界质疑行业能否维持独立。两名前会长刘比得和詹德拉·莫翰提议召开特大,随后两名律师苏呢尔和马尼马兰也发起动议,包括对投票支持非当选理事出任会长的理事表示不信任。

为维护律师界团结并顾及会员合理顾虑,候任会长迪伦与动议发起人——苏呢尔、刘比得和詹德拉·莫翰——达成《共识决议》,同意会长一职改由原候任副会长陈清汉教授出任,自己则改任副会长。

出席大会的律师廖玲铃指出,共有554名律师出席特大会议,出席率之高,证明大家都高度关注这事:“而当中有370名会员以明显多数票支持决议,说明大家认同会长必须是理事会的当选理事。”

苏呢尔律师对纷争和平收场感到欣慰;但也强调,会员今后若觉得有不妥之处,依然会像今天这样站出来发声。他说,这次这场内部争议曝露在媒体和公众眼前,着实令人遗憾。“但公众需要知道的是,新加坡仍然有律师会在必要时挺身而出,而我们都是理性的人。”

《联合早报》也联系上一名拒绝出席特大的律师,他在不具名的情况下指出,公会对争议的处理有欠妥当:“各方利益相关者已讨论并达成共识。特大只是用来记录这一共识,没必要去听其他律师发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