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案其中一名共犯在调查中被揭发在犯下强奸罪后,至少长达八年拍下与其他女子的不雅照片,并上传到网上论坛,因此被判坐牢多八周。
现年47岁的被告面对八项包括散播淫秽照片和抵触影片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12月2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是轰动一时的“换妻”强奸案中,唯一选择抗辩的共犯O,他已婚育有两个孩子。他早前在高庭受审后,因共谋强奸罪被判监13年和鞭打12下。他随后上诉,今年2月被三司驳回,目前正在服刑。
这八周监禁将与共谋强奸罪的刑期分开执行。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0年1月17日因涉及换妻案被捕。
调查揭露,2010年4月,他在网上论坛邀请对别人妻子存有幻想的同好联系他,互传故事、照片或视频。2012年起,被告在网上论坛发帖,与其他用户谈论各种性幻想,包括趁别人的妻子被下药或失去意识时,与对方发生性行为。
另外,被告在2012年至2019年期间,拍下自己与多名女子的性爱照片。被告在遮住受害女子的脸部后,还加上自己的水印,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上传到论坛。
2020年警方展开调查时,网上的一些照片已从论坛上删除或链接已失效,但当局仍发现至少19张被告在上述期间发到论坛的照片,其中12张拍到受害女子的裸体或性行为。被告上传的照片收获129条回复,有关换妻的话题则收到超过2534条回复。
当中,有四张照片发布于2012年,被告在贴文说,他放出一些妻子的照片,想看看其他人的评论。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对方知情下拍下照片,但未经同意上传照片,现已知错并感到后悔,恳请法官将刑罚与共谋强奸罪的刑期一同执行。
控方则指出,被告面对的这些控状涉及不同女子,发生在不同时间等,刑期应该分开执行。被告犯案至少八年,受害女子都与被告有过亲密关系,相信被告不会将照片外传。被告的行为也引来想法相同的人在网上发放类似照片,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8周至10周。
被告涉及的换妻案发生在2010年至2018年之间,七名华族男子下药灌醉受害人,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四人的伴侣。其他六名被告P、K、L、M、N和J已先后认罪,被判坐牢3年至29年不等,其中四人也须受鞭刑。
据早前报道,主谋J对妻子下药,先后让五名同党上门强奸她,包括从事财务工作的O。2020年初,J妻夜里无意间在丈夫的手机里看到他与其他同党的对话,上警局报案,揭发这七名男子的勾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