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少女在伦多(Lentor)遭邻居饲养的中大型宠物狗攻击,事后需接受手术治疗,可能留下永久性疤痕。国家公园局表示已接获通报并展开调查,强调严肃看待所有狗咬人事件。

狗咬人事故发生在上个星期二(12月16日),地点是伦多私宅区。一名16岁少女当时走向巴士站,经过邻居家时和他们打了招呼,离开前遭邻居家的一只混血杜宾攻击。

少女的母亲李女士在接受《慈母舰》访问时说,事发时邻居家的铁门敞开着,混血杜宾没有系上牵绳。

李女士忆述,混血杜宾一共进行了两轮攻击,最开始只是撕破了女儿的短裤,狗主明明在场却没有第一时间上前阻止,结果女儿的手臂也被咬伤。

此外,尽管双方住得只有几户之隔,也互有联络方式,但邻居事发后并未第一时间通知李女士一家,而是自行把女儿送往医院。直到女儿后来在家庭群组发信息,家人才得知此事。

延伸阅读

服役警救狗 手遭咬骨折
服役警救狗 手遭咬骨折
为保护爱犬 女狗主遭黄金猎犬攻击
为保护爱犬 女狗主遭黄金猎犬攻击

李女士补充说,虽然事后邻居不时联络家属关心女儿的伤势,也支付了初步的住院押金,但女儿需要接受手术,目前仍在接受后续治疗。医生也表示,女儿的伤口可能留下永久性疤痕。

女儿出院后,李女士也向警方和国家公园局报了案。

混血杜宾属于中大型宠物狗,继承了纯种杜宾的聪明、警觉、勇敢、忠诚和精力旺盛的特点,对主人极其亲近、保护欲强。它天生具有强烈的护卫意识,面对敌人会主动攻击。

针对这起事故,国家公园局执法与调查高级署长郭瑞菁在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予以证实,并强调公园局严肃对待所有狗咬人事件的报告,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当局也已联系了事件相关方。

郭瑞菁说,根据《动物与禽鸟(养猫狗执照与管制)条例》第22条规定,狗只在公共场所必须由负责人以狗绳牵引并妥善管控,确保其他公众、他人宠物及自家宠物有安全的公共环境。若发现狗只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或责任人未能在公共场所确保狗只系绳并受管控,狗主一经定罪可面临最高5000元罚款。

狗伤人事件时有所闻,养狗规范逐渐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联合早报》早前报道,男子陈吉辉2019年3月21日在公寓停车场等电梯时,被邻居的柯基犬吓到往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生活无法自理。

一名年长读者则在星期四(12月25日)的《联合早报》交流站投稿说,自从邻居的女婿养了一只狗后,怕狗的她经常在搭乘电梯时被没有栓绳的狗吓到。尽管她多次提醒,邻居却坚称他们的狗不咬人,让她别害怕。她在文中说,怕狗的人,无论狗是否真的会咬人,都会感到害怕。她呼吁养狗人士能遵守规范,给予怕狗人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