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巧遇旧顾客,并在对方的要求下开银行户头,还将名下已有的银行户头借给对方,接收近50万元的诈骗款项,自己仅拿了30元的车马费,却因此惹祸上身。
被告黄财龙(59岁,译音)案发时是名美发师,他面对七项包括共谋行骗、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以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他星期五(12月26日)下午承认其中一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4月巧遇一名叫“阿梅”的旧顾客。两人几年没见面,被告知道对方是马来西亚人,对方当时自称是名装修商。
约一个月后,被告接到一通匿名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阿梅”,说需要被告帮忙开户头,好让她能利用户头接收顾客的付款,并要被告帮忙提款,让她能支付员工薪金。
被告在没确认“阿梅”的真实身份、地址和职业,便同意帮助对方。
被告于是要求儿子,用他和他妻子的资料,开两个新的优信银行(Trust Bank)户头。
被告在儿子帮忙开新户头期间,将名下储蓄银行户头借给“阿梅”,结果这个户头在2024年5月17日至31日间,接收三笔共16万3895元的诈骗款项。
被告也会遵照“阿梅”的指示,将户头里的存款提出,交给身份不明的跑腿。为感谢被告的帮忙,“阿梅”曾给被告一笔30元的车马费。
被告在儿子成功帮他和妻子申请优信银行户头后,将户头提款卡交给跑腿,而这两个户头在2024年5月27日至31日间,共接收37万3736元款项,当中有33万2718元被查出是诈骗所得。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12月27日的《新明日报》。
